□ 本报记者 简放鹏
“感谢法院依法履职,彰显了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担当,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加速项目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8月28日,泸州天竹科创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这次调解成功,合江县法院先后组织两家公司座谈协商4次,很感谢法院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合江县贵和石材公司总经理邓能春说。
经过合江县法院两周的调解,既保障了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企稳业兴”。
法理情理兼顾
项目提速企业减负
今年1月,省级重点项目——某竹浆纸用一体化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落户合江,选址在合江县临港工业园区内。该地块当时已出租给合江县贵和石材公司,出租期至2027年12月。出租方天竹科创公司拟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给予企业70万元搬迁补助,以尽快腾退场地,但贵和石材公司提出1350万元的搬迁补偿诉求。双方分歧较大,历经5个多月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天竹科创公司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江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走访和勘查,与双方负责人面谈,组织双方座谈协商。第一次座谈协商,由于双方在搬迁补偿标准、场地腾空交付时限、新厂区选址建设等关键事项方面存在分歧,合江县法院副院长李航宇等人调解了4个小时,仍没有成功。
次日,李航宇等人找到贵和石材公司负责人,详细解读租赁合同中如有重大项目建设则租赁合同可终止等条款约定,引导企业要理性维权、兼顾地方发展大局。
李航宇等人还找到天竹科创公司负责人,耐心解释承租企业搬迁、重建的成本与经营困难,引导其体谅小微企业经营不易,共同守护本地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都能有序经营。
经过两周10多轮与企业的单方沟通、4轮双方座谈协商,分歧逐步缩小。最终,搬迁补偿总额确定为226万元。贵和石材公司承诺按时完成设备搬迁、场地清空,配合土地移交。截至7月15日,案涉场地已全部清空交付,226万元搬迁补偿款全部拨付到位。
邓能春告诉记者,经合江县法院调解,给予了公司充足的搬迁时间,226万元搬迁补偿款也弥补了企业一定的停运损失。企业搬迁的新场地目前已平整完毕,安评、职业健康评价手续正在办理,待修建手续审批完毕后即可开工建设,预计3个月内可以复工生产。
在此次调解中,合江县法院坚持法理释明、情理疏导和利益平衡的调解思路,采取面对面座谈、背靠背沟通和分阶段协商等调解方式,法理情理兼顾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天竹科创公司负责人认为,合江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从既加速推动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又避免矛盾激化角度出发,以“精准释法+背靠背调解”的灵活方式化解案件困局,顺利扫清项目落地障碍,达成了“项目提速、矛盾化解、企业减负”的多赢目标。
常态化服务
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持续落实“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要求,截至8月底,为企业开展司法服务、法治宣传累计69次,惠及企业243家,为企业解决问题103个。
今年以来,泸州中院按照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围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今年4月,泸州中院组织召开泸永江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司法协作联席会议,三地法院共同审议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司法实务风险提示》宣传手册,向三地民营企业发放风险提示手册800多册,推动司法服务精准直达企业。
今年5月,泸州中院协助市委政法委举办泸州市“与企同心·政法同行”政企座谈会,聚焦法治领域企业关切,现场收集企业诉求20个,直面回应企业涉法诉求、精准纾解企业法治难题,提升了企业司法获得感。
今年7月,泸州中院组织开展涉企劳动争议庭审观摩活动暨“一‘泸’相伴”企业创新大讲堂,邀请我市建筑、商贸、制造等重点行业20家企业、40多名企业代表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涉企司法普法课堂。通过典型涉企劳动争议案件庭审观摩、专题讲堂为企业梳理了用工全流程法律风险与规范管理举措,并向与会人员现场发放《“泸法麒麟”——企业常见用工法律风险提示30条》,力促企业依法规范用人用工,为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营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