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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1日

法理融温情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吴玳瑛 李庆 记者 曾臻)近日,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吴梅(化名)带着两个女儿来到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将一面印有“倾心为民,尽职尽责”字样的锦旗送给法庭,以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吴梅夫妻此前协议离婚,两个女儿由吴梅直接抚养。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父亲每年支付抚养费2万元,并承诺全额承担子女教育费与重大医疗开支。但协议生效后,孩子父亲未能如约履行给付义务。由于吴梅身患多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缺少稳定经济来源,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母女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孩子的父亲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即便被告缺席,承办法官并未简化办案流程,主动走访核实,细致摸清吴梅母女三人真实生活处境,充分掌握未成年人面临的现实生活压力。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套用法律条文,而是认真复盘离婚协议全部内容。协议明确约定教育费用由孩子父亲另行承担,属于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作出的额外约定,该内容在2025年双方达成的新协议中也予以延续。法庭认为,父母有权对子女相关费用作出特别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应当得到法律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主张由孩子父亲承担教育费的诉讼请求,为困境中的母女家庭筑牢物质保障。

作为办理家事、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化法庭,一直以来,江宁法庭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办理案件,用司法力量守护每一个家庭、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