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鼎博 记者 曾臻)近段时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围绕全国生态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集中开展多样宣传活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生态法治理念融入司法办案和普法宣传全过程,凝聚全社会生态保护共识。
活动期间,市中院联合古蔺县法院录制《泸法麒麟每月谈》栏目,结合本地司法案例,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框架下,我市法院生态环境全链条司法保护工作举措与实践案例。
各基层法院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特色普法工作。江阳区法院采用漫画普法形式,解读生态环境法典及新修订的渔业法,明确本地垂钓行为法律边界,倡导群众文明合规垂钓。龙马潭区法院联合宜宾市江安县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开展联合普法,制作专题宣传片,依托法条与真实案例开展释法明理。纳溪区法院联动江安县法院走进古寨院落景区,发放普法资料,面对面为群众解读法典条文。
立足长江、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市法院同步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合江县法院联合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贵州赤水市法院,在赤水河畔开展巡回审判、跨省联合巡河,现场普及生态司法理念。叙永县法院联合宜宾市兴文县法院,在罗汉林、仙峰山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协作联络站,法官现场剖析典型案例,张贴普法二维码,方便群众线上学法。古蔺县法院参与川黔毗邻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巡护监测专项行动,在实地巡护的同时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讲。
据了解,全市两级法院将立足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司法职能,持续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将法典精神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法治护航区域生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