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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

古蔺县法院上门执行 既显力度又有温度

本报讯(周艳梅 记者 曾臻)近日,古蔺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针对申请执行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主动上门服务、就地协调、当场办结,将执行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该院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柔性化解矛盾,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据了解,邓某在为刘某提供劳务过程中被重物砸伤头部,造成身体损伤。经古蔺县法院审理判决,刘某需赔偿邓某各项损失共计238152元。判决生效后,邓某因伤情导致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院办理金额核实、案款领取等手续,权益兑现受阻。

知悉当事人特殊情况后,古蔺县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理念,启动“法官跑腿”便民执行机制。干警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刘某,梳理案件争议问题,开展释法明理,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

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干警携带案卷前往邓某家中,现场核对案件信息、完善调解笔录、办理收款确认手续。现场,被执行人刘某当场支付现金13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于一周内转账至邓某银行卡内,让申请人足不出户拿到执行款。

近年来,古蔺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常态化开展上门执行、上门调解服务,将司法服务送至群众家中,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