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湘 记者 曾臻)日前,合江县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赤水河畔,联动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贵州省赤水市法院开展跨省巡回审判,庭审结束后组织多部门联合巡河,以司法实践筑牢赤水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巡回庭审现场设在赤水河岸边,川黔两地法院代表、合江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沿岸村民50余人到场旁听,把法治课堂送到群众家门口。经法院审理查明,2026年2月,被告人黄某邀约兰某共同实施非法捕捞。黄某驾驶充气船,使用电鱼机、电鱼竿等明令禁用工具,在赤水河禁渔区、禁渔期内电击捕鱼,兰某负责开车接应、搬运捕捞器具,二人共捕获渔获物80.6公斤,撤离途中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评估,该案非法电鱼行为对流域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不可逆损害,生态修复费用超过35万元。
法庭当庭宣判,黄某、兰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拘役三个月;并须缴纳生态修复资金353694元,用于在赤水河流域采取长江鲟等珍稀濒危鱼类野外种群恢复、珍稀特有鱼类人工繁育技术研究、鱼类产卵场重建、典型受损栖息地修复、科普宣传和珍稀特有鱼类种群检测等生态修复措施。
法槌落定,护河行动随即开展。合江县法院牵头组建联合巡河队伍,联合川黔两地法院、县农业农村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巡查。
合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巡回审判+跨省巡河”,依托川黔司法协作机制,做到“一案教育一片、一巡守护一河”。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川黔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联合巡河、增殖放流、线下普法等活动,完善“审判修复+行政执法+公众监督”的流域保护模式,以司法力量守护赤水河一江碧水,让生态法治理念走进沿岸千家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