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小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叙永县小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屠宰16万头/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登报公示第二次)。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www.hejiang.gov.cn/hd/myzj33/content_194605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函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评价单位索取环评征求意见稿。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周边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规划实施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s://www.hejiang.gov.cn/hd/myzj33/content_194605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络调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评价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联系人:甘工,联系电话:15298296465
评价单位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830-6589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