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6年08月13日

全面对标校准 系统清理衔接 聚焦重点落地

我市推动生态环境法典有效实施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8月12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新闻通气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紧扣“学法夯基础、宣法聚共识、贯法畅衔接、用法促善治”工作主线,坚持“全面对标校准、系统清理衔接、聚焦重点落地”思路,统筹抓好学宣一体推进、制度衔接适配、权责边界厘清、法规落地实施各项筹备工作,旨在推动该法典平稳有效实施。

“学、宣、清、谋”

四措并举做好实施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范围内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综合性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新阶段。该法典审议通过后,我市紧盯8月15日施行节点,以“学、宣、清、谋”四措并举,做好该法典实施各项准备工作。

我市建立分层分类常态化学法机制,坚持高位领学、全员研学。如借助法制例会、执法大练兵开展实务研讨,坚持以学促干、以练促用,夯实全系统依法履职根基。

与此相应,我市制定该法典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实施路径;结合大气绩效评级、夏季臭氧防控、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等业务工作,面向300多家企业开展普法工作;依托“绿芽积分”碳普惠平台,打造集学法、答题、抽奖于一体的互动专区,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对照该法典,我市已全面启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与法典规定不一致、相冲突的条款,逐一明确修订、废止意见。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通告等4个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已完成公开意见征集,着力推动本地制度体系与法典无缝衔接、同频适配。

紧扣该法典确定的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定位,我市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围绕该法典基层执法赋权规定,研究执法事项下放、监管流程优化等工作,为该法典实施后规范监管、精准执法夯实基础。

“学、宣、贯、用”

保障执行“不跑偏、不走样”

为保障该法典制度规定在我市落地见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该法典施行为总牵引,抓实“学、宣、贯、用”全链条工作。

围绕企业发展诉求、群众环境关切问题,我市将对应解读新规,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对照该法典要求,我市将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健全跨部门联防联治机制;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完善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案件会商机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将管控要求贯穿规划、审批、监管全过程,对不符合分区管控、超出环境承载能力的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从源头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我市将依托“天府入企码”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等载体深化非现场监管,用好“环保门诊”服务机制,坚持监管执法与帮扶服务并重,构建精准高效、刚柔并济的新型环境监管模式;针对该法典新增的新化学物质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光污染防治等监管领域,加强业务研学与能力储备,适配新法监管需求。

紧扣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我市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产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常态化开展重点流域、重点企业、危险废物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风险预警、隐患整改、应急处置闭环管理,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聚焦重点工作落地,紧盯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碳排放双控等刚性制度,结合白酒酿造、化工、矿山生态修复等泸州特色监管场景谋划实施路径,保障新规执行“不跑偏、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