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聂子豪 记者 曾臻)近日,合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胡某容留卖淫、妨害作证一案,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合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堂履职,该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2025年12月,被告人胡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为在案件审理中获取立功减刑情节,胡某主动出资指使钟某前往合江县荔江镇,利用电瓶、渔获物、竹竿等工具人为伪造非法捕捞现场,随后由胡某本人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钟某到案后,按照事前约定向公安机关作出虚假供述,公安机关据此对钟某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胡某随即把全套虚假立功证明材料提交至法院,企图以此认定立功、从轻量刑。
承办法官在卷宗材料审核过程中,敏锐发现多处疑点,第一时间与检察机关对接核查。合江县检察院迅速开展补充侦查,完整查实胡某贿买他人、制造虚假立功线索、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全部事实,依法追加起诉胡某涉嫌妨害作证罪。
庭审现场规范有序。公诉人清晰梳理两组犯罪事实,完整还原胡某容留卖淫以及蓄意炮制假立功、妨害司法作证的全过程,逐一出示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核心争议点开展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面对确凿完整的证据,被告人胡某当庭承认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接受法院裁判。合议庭经当庭评议后作出判决:被告人胡某犯容留卖淫罪、妨害作证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此次法检“两长”同堂办案,是合江县法检两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要实践,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为全院干警提供规范化庭审示范。合江县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带头审理疑难典型案件,依托公开庭审强化警示教育,严厉打击各类妨害司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刚性司法守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