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6年07月31日

泸州市有奖发票活动政策解读

第1期:活动背景与总体安排

问:泸州市为什么要组织有奖发票活动?

答:泸州市是国家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全国试点工作于2026年7月31日结束,为让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更多参与感和获得感。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接续开展本次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政府出资激励、消费者依法索票、经营者规范开票”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营造“索票有奖、规范开票”的良好社会氛围。

问:活动时间如何安排?

答:2026年8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为期5个月。个人消费者的实际消费行为和发票开具时间均须在2026年7月29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内。

问:哪些行业和个人可以参与?

答:活动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四个行业领域。凡在泸州市辖区内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上列行业经营主体(含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消费并取得合规发票的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市外消费者也可参加)均可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