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明霞 见习记者 刘露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是经营者立足发展的根本,也是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的重要基础。7月8日,在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一家水果店,店主汪小文发现顾客重复付款后,第一时间将多收款项退还给顾客,用实际行动践行诚信经营理念。
当天营业结束后,汪小文像往常一样核对收款记录时,发现一笔消费存在重复支付的情况。经过排查核实,她确认这是老顾客方玉兰当天上午购买水果时多支付的款项,随即通过微信群联系到对方,并将多收的钱款退还。
“当时我没有发现自己付了两次钱,是老板联系我后才知道。”方玉兰说,自己当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时,可能因网络信号不佳,以为支付没有成功,便再次进行了扫码付款。由于店内并未安装收款语音播报设备,双方都没有发现这笔重复支付。
方玉兰介绍,自己平时经常到这家店购买水果。除了水果新鲜、价格公道外,店主热情的态度也让她愿意常来。“这次收到退款,更让我感受到汪老板做生意的诚信。”她说。
“多收的钱不是自己的,就应该退回去。”汪小文告诉记者,做生意靠的是长久信任,只有诚信待客,才能赢得顾客认可。
诚信无大小,文明见细微。从主动退还多收款项,到公平交易、真诚服务,一个个经营细节体现着泸州市民的诚信理念。当前,我市正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越来越多市民正在将诚信理念融入日常生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点滴善意和诚实守信,共同营造文明有礼、诚信友善的城市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