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贵元
每当夜幕降临,叙永县龙凤镇兴隆社区主干道沿线,75盏崭新的太阳能路灯亮起,将路面照得透亮。居民们不再摸黑走路,学生下晚自习归家也更踏实。大家点赞:“纪委真是为我们办了件大实事、大好事!”
这个改变,源于一场及时有力的监督行动。此前,龙凤镇纪委在开展日常监督走访时,接到兴隆社区居民反映,社区主要道路的路灯因年久失修,普遍存在亮度不足、夜间无法正常照明等问题,给社区居民、学生的夜间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接到居民诉求后,龙凤镇纪委随即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收集居民意见建议。经核实,兴隆社区主干道沿线的路灯,自2010年投入使用以来已运行超过15年。由于长期缺乏系统性维护,加之设备自然老化,绝大多数路灯基本丧失照明功能。每到夜晚,主干道一片漆黑,居民出行提心吊胆,尤其是学生晚自习放学时段,人车混行、视野受限,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这一急难愁盼问题,龙凤镇纪委主动作为、迅速响应,牵头联合镇经发办组成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一方面,工作组对故障路灯的具体位置和损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另一方面,镇纪委督促镇经发办及时整理项目资料,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维修或更换资金,成功落实专项资金5万元。
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光亮工程”上,龙凤镇纪委全程跟进监督,紧盯项目施工、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严把工程质量关与廉洁关。从材料采购到施工安装,纪检干部深入现场,对照台账逐项核验,坚决防止资金挪用、偷工减料等问题发生。
在龙凤镇纪委的有力监督推动下,整个工程跑出“加速度”——从立项到完工仅用时16天,75盏高效节能的太阳能路灯便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并顺利投入使用。昔日漆黑的主干道,如今灯火通明,居民夜间出行安全感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