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云 袁金 记者 曾臻)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古蔺县一对父子因非法猎捕野生画眉鸟,通过媒体刊登公开道歉声明,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致歉。该案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父子二人不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缴纳罚金,还需公开赔礼道歉,这一真实案例为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据了解,涉案人员为蔡某甲、蔡某父子。2022年6月,父亲蔡某甲在古蔺县白沙场镇,利用自制滑套非法捕获5只野生画眉鸟并私自饲养。2023年5月,儿子蔡某效仿父亲行为,通过网购捕鸟网、声诱等方式,先后在彰德街道、白沙场镇猎捕野生画眉鸟4只、幼鸟8只。公安机关巡查中发现违法线索后及时查处,将查获的17只活体画眉鸟全部放归野外,让野生动物重回自然栖息地。
法院审理查明,画眉鸟自2021年起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蔡某甲、蔡某父子明知画眉鸟为保护动物,仍私自非法猎捕,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结合二人捕猎数量、违法情节等情况,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父亲蔡某甲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儿子蔡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同时,依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关规定,判令二人登报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在道歉声明中,两名当事人深刻反思自身错误。二人表示,非法猎捕画眉鸟的举动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干扰了画眉鸟自然繁衍,破坏区域生物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深感懊悔,并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诚恳致歉。
办案法官借此案作出普法提醒。画眉鸟在自然界中承担着传播植物种子、捕食农林害虫等重要作用,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一环。如今不少群众仍保留传统养鸟爱好,误以为捕捉、饲养野生画眉鸟只是个人雅趣、不触犯法律。事实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均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呼吁,喜爱鸟类应当尊重其自然习性,让鸟儿自由栖息在山林之间,切勿因个人爱好触碰法律红线、破坏生态环境。
此次借力世界环境日公开致歉普法,是古蔺县人民法院以案释法、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的务实举措。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类案件的审理和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破除群众固有错误认知,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与绿水青山生态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