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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

泸州首例冻卵宝宝已满四岁

冻卵技术有规范 并非个人生育“后悔药”

□ 刘霜 本报记者 曾念

近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公布一组临床案例,泸州首例借助冻卵技术诞生的宝宝已年满4岁。该案例生动展现了玻璃化冷冻技术在辅助生殖领域的临床价值,也让市民关注度较高的冻卵技术、适用条件、年龄适配等问题再次走进大众视野。不同于大众认知的自由冻卵,国内冻卵有着严格的医疗规范和准入门槛,仅针对特定人群开放,并非想冻就冻。

首例冻卵宝宝诞生

见证医疗技术突破

时间回溯至2020年4月,35岁的市民王明(化名)、李芳(化名)夫妇,因婚后五年未能自然受孕,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就诊。经系统检查,男方精子质量、数量均未达标,无法满足常规受孕条件。

科室为李芳开展第一周期促排卵治疗,成功获取8枚成熟卵子。但在既定取卵当日,男方无法顺利取出精子。为避免成熟卵子浪费、保留家庭生育希望,科室医疗团队果断启用卵母细胞玻璃化冷冻技术,将8枚成熟卵子迅速置于-196℃液氮环境中冷冻保存。

一年后,男方身体经过科学调理达到标准,顺利完成取精。医疗团队对封存一年的冷冻卵子进行复苏,8枚卵子全部成功存活,远超80%至90%的常规复苏率。依托第二代试管婴儿技术,李芳顺利诞下一名2400克的健康婴儿,这也是我市首例冻卵宝宝,目前孩子健康成长,已满4周岁。截至2026年4月,该院生殖医学科已累计为16名患者实施卵子冷冻技术,已有2名患者成功诞下健康新生儿。

解读冷冻技术

高效守护卵子活性

冻卵是辅助生殖领域的专项医疗技术,操作流程精细复杂,对技术和设备要求极高。完整流程需先通过医疗手段取出女性成熟卵子,经专用保护液专业处理后,极速降温至-196℃,让卵子进入休眠保存状态。

目前该院采用国际主流的玻璃化冷冻技术,区别于传统缓慢冷冻方式,通过瞬时极速冷冻工艺,杜绝卵子细胞内冰晶生成。冰晶极易刺破细胞、损伤细胞活性,是影响冻卵成功率的核心因素。玻璃化冷冻技术有效规避这一问题,具备卵子复苏率高、临床安全性稳定的优势,为特殊不孕家庭、患病需保存生育力人群提供可靠医疗支撑。

严守医疗门槛

厘清冻卵适用范围

针对社会上“冻卵可自由申请”的误区,医疗人员明确表示,国内冻卵有严格规范,绝非个人可随意申请的生育手段。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国内禁止为单身妇女实施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但该规范同时允许两类特殊情况:已婚夫妇因不孕症治疗需保存生育力,比如在常规试管婴儿周期中,取卵当天男方无法获取精子,可以作为应急措施先将卵子冷冻;因医疗必要性需保存生育力,比如癌症患者在放疗或化疗前,为保存生育能力而进行冻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因恶性肿瘤等疾病需接受放化疗的患者,即使未婚,在出具明确医学证明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严格审批后,可以实施冻卵以保存生育力。但这属于极特殊的医疗例外,并非“单身冻卵”的常规通道。并且,冻卵后的卵子若要用于怀孕,使用时仍需符合辅助生殖技术对已婚的要求。

根据201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生育证明查验程序的通知》,目前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医疗必要性情形不要求,但冻卵后使用时仍需满足已婚条件);签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书面承诺书(原来的“准生证”已不再需要)。目前明确不允许的是:单身女性以“延迟生育”或“保存生育力”为唯一目的进行冻卵。所以,冻卵不是“后悔药”,而是一项医疗补救措施,是为特定人群提供的生育保障。

年龄决定成功率

科学认知冻卵价值

不少市民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冻卵即可终身保障生育,实则冻卵活产率与女性冷冻年龄、卵子数量密切相关,并非百分百成功。

临床权威数据显示,35岁前冷冻15至20枚成熟卵子,活产率超75%;38岁前冷冻20枚以上卵子,活产率约70%。36至39岁人群冻卵活产率降至26%左右,40至41岁仅13%,41岁以上活产率仅5.5%,临床获益极低。

医疗人员提醒,冻卵是医学赋予的生育力补救防线,而非自由生育的“后悔药”。有生育力保存需求的市民,可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完成专业评估,医生将结合年龄、卵巢功能、身体状况,提供个性化、科学化的医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