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6年04月27日

古蔺县:

五张“清单” 管好村级公共服务资金

□ 安茂

“这份村级公共服务项目报账资料的附件合同,竟然是以村委会名义和本村小组长签的,甚至在两年时间内累计报账上万元。”前不久,古蔺县金兰街道纪工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一张看似普通的报账清单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警觉。

一条村道,两年时间,清淤费用怎么需要这么多?其中是否有内情?带着疑问,金兰街道纪工委从报账资料入手,到该村进行现场抽查、走访农户、谈话了解,一步步揭开了隐藏在账目背后的真相。

原来,2021年至2022年,金兰街道某村主任助理田某某在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某的授意下,虚增村级公共服务项目,以村委会名义与本村七组组长罗某某签订虚假公路路面清淤合同,将此项财政报账资金用于填补村级其他支出缺口。

经核查,田某某虽未从中直接获利,但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最终田某某和张某某受到相应处分,套取资金也被责令退回。

近年来,古蔺县纪委监委以个案为出发点,统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实效,建立“预算”“公开”“评价”“问题”“制度”五张“清单”,不断强化该领域资金监管。

在具体实践中,古蔺县纪委监委以“预算清单”为指导,督促乡镇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细化村(社区)办公运转、基层活动、服务群众、公共运维等费用预算,确保支出有章可循;以“公开清单”为准绳,督促乡镇将资金安排、使用拨付、结转结余等情况纳入村务公开监督重点范畴,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以“评价清单”为脉络,联合财政等部门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常态化绩效评价,切实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以“问题清单”为牵引,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时限等要素并形成台账,点对点交办整改;以“制度清单”为根本,采取监察建议书形式,督促推动财政等部门健全《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乡镇修订《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制度执行的约束力。

“村级公共服务资金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公共服务运行的‘公家钱’,绝不能成为个别干部的‘私房钱’。”古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古蔺县将整合协作区、巡察机构等监督力量,强化对涉农领域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每一分钱都花在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