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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

古蔺县法院 高效化解多方事故纠纷

本报讯(贺洪义 记者 曾臻)4月14日,古蔺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涉及15名被告,承办法官以温情司法化解多方矛盾,让伤者聂某甲顺利拿到赔偿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4年5月,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时,因车道内违规停放于某、陈某、王某、涂某、聂某乙、聂某丙6人车辆,未仔细观察便借对向车道行驶,与胡某驾驶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搭载聂某甲)相撞,致聂某甲严重受伤,经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经交管部门认定,胡某无证驾驶、超载且肇事逃逸,负主要责任;黎某观察不周,于某等6人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因涉及多名当事人和多家保险公司,赔偿协商迟迟未果,聂某甲将胡某、黎某等7人及相关保险公司共15名被告诉至古蔺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伤者急需治疗康复费用,且涉案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次组织各方沟通协商,耐心释法明理,逐一解答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疑问,有效化解了抵触情绪。

经多方协调,各方最终达成一致:多家保险公司及被告陈某按约定,向聂某甲支付赔偿金119007元,足额覆盖伤残与康复损失,纠纷圆满化解。此次调解减轻了诉累,普及了交通与保险法律知识,彰显了司法为民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