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6年04月13日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 曾永强

“你校存在违规决策挤占学生伙食费、未及时督促工会归垫伙食费等问题……”前不久,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向区内某学校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该校对食堂廉政风险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堂经费管理,严格实行教职工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禁止任何形式的挤占、乱用等行为。

去年以来,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围绕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撰写、审核、把关、制发、执行等环节,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流程,建立“一案一研判、一域一剖析”工作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综合评价机制,让纪检监察建议书从“一张纸”变成“一把剑”。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之前,该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过程中,通过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详细了解掌握案发单位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关键问题、案发原因等,为制发精准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提供事实遵循,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针对涉及疑难复杂和专业性强的问题,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加强与审计、税务、统计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在纪检监察建议起草过程中,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商讨论证,组织案发单位人员进行座谈,认真查找被建议单位存在的制度性漏洞,精准提出可落实、可监督、可评价的纪检监察建议措施,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

按照“谁建议谁跟踪谁监督”原则,建议书制发三个月内,被建议单位需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及相关制度机制报纪检监察机构审核。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人和时限,督促被建议单位逐项落实整改。

整改结束后,龙马潭区纪委监委从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制度建设、综合情况和创新工作等5个方面,对被建议单位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和回访监督。对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力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2025年以来,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1份,督促整改问题120个,对5个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完善财务管理、村级权力监督、小额资产交易等制度41项,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措施,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靶向发力、系统施治,推动重点领域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推动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龙马潭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