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家平
近年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行业治理,以监督实效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在依法促进社会和谐、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上双向发力,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依法履职 提升治理效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依法行政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通过规范行政复议应诉、落实首问责任制等举措,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严格履行应诉职责,维护司法权威。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复议决定公平公正。全面落实《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及泸州市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均已全部办结。该局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有效维护了住建系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推动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贯彻首问责任制,擦亮“民心守护”品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将首问责任制作为提升服务效能、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高质量落实首问责任,同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营造干净、担当、有为的浓厚氛围。该局实施常态化督查机制,将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按“一事一记”原则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典型做法,严格问责问效,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2025年,全局共受理12345热线、网络问政等平台事项3353件,较上年同期增长11%,群众诉求办理质效持续提升。
刀刃向内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刀刃向内、主动作为,通过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检查方式,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聚焦突出问题整治,回应群众关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泸州住建发布”发布《关于征集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公告》,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针对系统内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制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经全面排查,未发现相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规范行业行政执法,主动接受监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完善《违法建设线索移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房地产评估机构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0家、物业服务企业2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行“综合查一次”,为企业减负增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与规范执法检查的结合路径,建立健全“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将市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跨部门监管事项、12345群众热线举报反馈事项与基层减负工作有效整合,实现统一管理、全面覆盖。该局牵头开展执法检查38次,涵盖建筑领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物业管理企业检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等内容,覆盖三区四县共53家企业;通过优化整合,将传统检查模式下的72次检查精简为38次、减少47%,大幅提升涉企检查效率,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实现监管效能与营商环境“双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