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问:什么是有奖发票试点?
答:经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确定在全国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泸州市作为其中之一参与试点活动。
问:试点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
答:试点工作自2月1日起开始,至7月31日结束,为期6个月。
问:哪些消费者可以参加试点?
答:试点期间,在泸州市辖区内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含市外)均可参加。
问:什么发票可以参加有奖试点?
答:个人消费者在泸州市辖区内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8个消费领域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后,以本人名义开具的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真实有效的泸州本地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电发票)。
问:外地人在泸州消费能参加试点吗?
答:可以。
特别提醒:
查询中奖信息,消费者可从酒城e通、支付宝、云闪付的“发票抽奖”入口进入,点击“我的中奖”进行查询。此外,川江号客户端首页,泸州融媒微信公众号、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主页均设置有“有奖发票”中奖信息查询入口,均可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