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发展所需、改革所急、民心所盼,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2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询问和专题调研等62项,作出决定决议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积极探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把牢正确方向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及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组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要求,推动人大工作更好向大局聚焦、为发展聚力。深刻领会人大制度丰富内涵。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展学习培训,市县两级人大联动举办法治大讲堂,邀请国省专家授课,深刻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特征优势、实践要求,努力推动“八个必须坚持”_①“五个显著优势”_②“四个充分发挥”_③等核心要义入脑入心。
(二)注重见行见效,落实党的重大部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开展专题党课、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深入查找整改问题,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认真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标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专题调研,收集意见建议79条,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积极贯彻实施。坚决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委各项决定,积极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河长、林长等职责,常态化联系服务基层,深入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
(三)突出统筹规范,发挥党组作用。推动人大工作正向前行。坚持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认真谋划“一要点三计划”_④并督促落实,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保障任免工作依法开展。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化任后监督和“巡审监”融合监督,对41名常委会任命人员开展述职测评,切实增强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全年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人大工作11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开展。
二、坚持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着力强化法治保障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努力以高质量立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泸州。
(一)注重高质量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计划。修改实施我市立法条例,全面修订《泸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18条,按照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原则确定年度立法项目,实行“一法规一方案”,确保立法计划有力有效实施。务实开展立法工作。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开展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立法调研,实地走访农贸市场54个,问卷调查3669人次,梳理农贸市场管理职责不清、规建脱节、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14个、意见建议700余条,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23场次,依法制定出台《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推动农贸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便民惠民;完成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城市养犬管理等立法项目前期调研,切实打牢立法工作基础。建好用好立法平台。推动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3个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及立法咨询专家库规范化建设、实质化运行,健全立法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书面反馈等机制,全年收到意见建议265条、采纳77条,“一点一库一基地”作用有效发挥,地方立法更加贴近民生、顺应民心、体现民意。
(二)深化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_⑤。实行全链条管理。坚持“一法规一台账”,明确“四入”重点任务、工作责任,实行半年盘点、年度总结,梳理研判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形成专项报告2期,提出8个方面改进措施,切实提升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水平。开展常态化分析。召开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案例季度分析会,组织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剖析典型案例12件,检视适用情况、适用效果和立法修法建议,推动“四入”工作走深走实。抓好一体化落实。推动地方性法规纳入“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10件,全年适用地方性法规开展行政检查、许可、处罚、强制实施1万余件次;法检“两院”适用地方性法规办案404件;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通过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开展监督29次;监察机关适用地方性法规处理处分10人次。
(三)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完善工作规范。修订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依法拓展备案范围,严格审查程序,健全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实“两项报告”。听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审议意见转交办理,形成报告、审议、交办、反馈工作闭环。严格审查纠错。按照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要求,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切实发挥审查纠错功能,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实效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和省监督法实施办法,修订我市监督工作规程,创新制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推动监督工作向实处发力、向深处拓展。
(一)聚焦拼经济搞建设加强监督
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入调研国家战略腹地承载区重要支撑城市和关键产业备份基地建设情况,提出奋力打造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承载基地等意见建议;集中视察泸永江新质生产力融合发展情况,提出共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等融入“双城经济圈”的意见建议;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牵头开展“发挥开放平台叠加优势,赋能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提出着力引育开放型产业等意见建议;专题调研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视察调研“酒要会”项目、重点商圈和企业,听取审议“四渡赤水”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报告,助力我市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听取审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
助推产业建圈强链。专题调研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走访企事业单位20家,提出增强科技创新要素保障等意见建议,助力我市加快建设特色创新高地,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快融合;深入调研增材制造、茶产业、零售业、竹产业和银发经济等方面情况,形成5个专题调研报告,围绕优生态、抓龙头、强产业提出意见建议;跟踪监督“核医学”高地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推动核医学、核医疗“双中心”加快建设;修订重点项目监督办法,首次对市级重点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助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助推财政平稳运行。坚持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债务管理等情况报告,专题调研专项债券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督效率和精准度,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发出预警提示信息,推动问题全面整改,促进预算执行更加规范,系统从“能用”向“管用”升级;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重点单位加强跟踪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对全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情况开展“穿透式”专项监督,开展市级教育体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市级卫生健康系统11家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向“全周期、高效益”转变。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标国省营商环境条例,紧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素保障等方面开展调研,走访经营主体,分类召开座谈会。综合运用“审议+询问+测评”等法定方式,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持续跟踪2023年、2024年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和企业诉求开展专题询问,对21个市级部门(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加强监督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集中视察“天府粮仓”泸州示范区建设,审议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报告,开展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回头看”检查,首次听取审议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推动我市出台现代种业发展政策措施;专题调研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文明乡风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情况,助力我市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专题调研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供销为农服务、农村电商培育等工作,跟踪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情况”审议意见落地落实,助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助力城市品质提升。围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扎实开展《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城市老旧街区有机更新情况,跟踪监督《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深入调研城管“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建设工作,反馈交办韧性城市、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问题,助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助推“滨江公园城市、醉美安逸家园”建设。
助力民生实事落地。专题调研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人口发展态势及生育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推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着眼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全市就业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充分就业方面意见建议;首次听取审议我市落实全省30件民生实事情况报告,跟踪民生项目推进情况,促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三)聚焦提升治理水平加强监督
弘扬法治精神。围绕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依托宪法广场、法治公园等阵地,协同有关单位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全员组织常委会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任前考法,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促进社会治理。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消防“一法一条例”_⑥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城市安全、校园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_⑦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法检“两院”关于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重点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打击整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检察建议适用地方性法规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力环境保护。坚持听取审议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安全根基等审议意见;围绕长江保护法、赤水河流域“共同决定+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跟踪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泸州站活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得到肯定。
四、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认真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动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一)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密切“两个联系”。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24名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580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制度性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邀请代表列席重要会议、担任特约监察员、旁听法院庭审、参与检察听证,推动“四官一员”_⑧进家入站联系代表、服务群众。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市领导中的人大代表带头,全市各级代表深入走访群众,形成《代表声音》264期,全部转交有关单位办理落实;扎实开展五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成立12345热线受理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快提快办机制,2025年11月工作启动以来至年末,收到的社情民意已全部办结。提升履职能力。首次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合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邀请国省人大领导和专家深度解读新修改的代表法和监督法,通过视频连线实现区县人大培训全覆盖。优化服务管理。制定代表年度履职事项清单,依托代表网上履职服务保障平台,形成市人大代表年度履职报告;征集代表建议、代表“家站点”、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典型案例,激发代表履职动力活力。
(二)丰富代表履职活动。深化“115——代表在找我”_⑨活动。制定活动主题指引12期,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亮身份、到一线,收集意见建议,梳理交办1530件,代表与群众互动更加有形有效。深化“向人民报告——代表述职月”活动。县乡两级直选代表回原选区述职,通过代表答卷、选民阅卷,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深化代表视察调研。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驻泸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组织基层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服务代表审议报告、提出建议。健全常委会统筹、专委会指导、专业小组履职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专业优势。
(三)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加强履职平台建设。建成代表“家站点”1282个,全面推行“一代表一码”“一家站点一码”,努力实现群众“扫码找代表、指尖提建议”;探索代表“家站点”向高校延伸,在西南医科大学建成全省首个高校代表之家;建成可视化“家站点”40个,实现代表活动情况实时调度、代表接待群众云端开展,推动“家站点”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转变。强化代表建议工作。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收到代表建议344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5件,形成“经济发展类”代表建议专项分析报告,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95%,努力做到建议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拓展代表履职载体。扎实推进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履职、群众参与,票决实施项目463个,推动一批“小而美”项目落地见效。积极深化街道人大工作,20个街道建立议政代表会议制度,推动基层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五、坚持落实“四个机关”要求,着力抓好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一)强化党建引领。建强机关党组织。常委会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_⑩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打造过硬队伍。深化“四比四强四建”_⑪活动,坚持召开人大机关青年干部座谈会,支持干部上挂下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锻造优良作风。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统筹和规范人大各项工作,指导基层整合资源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融合建设,推动全市人大系统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支持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
(二)强化履职效能。建章立制促进规范。完善人大机关管理、人大信访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调查研究注重实效。把调查研究与落实“四下基层”要求紧密结合,不断提升调研工作水平,编发《人大调研》12期,汇编全市人大系统调研报告29篇,一批调研成果得到转化运用。数智建设提高效能。推动数字人大融合平台迭代升级,全方位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图片库、视频库、新闻宣传资料库数字化建设,提高人大宣传水平,全市人大系统在人民日报等国省媒体刊发稿件768条次,我市相关作品获国省人大好新闻奖,推选泸州人大好新闻30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可感可及、深入人心。
(三)强化协同协作。注重纵向联动。配合国省人大对31件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调研20次;配合省人大开展《四渡赤水在四川史话》编撰与首发;积极参与全省“人大与青春同行”系列活动,首次邀请高校师生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促进青春与民主“双向奔赴”。注重横向互动。坚持定期与“一府一委两院”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专委会对口单位联系座谈会,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注重整体推动。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区县人大制度,首次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会议暨“两个联系”工作推进会议,促进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依法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两个联系”还需进一步深化,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助力开好局、起好步谋划安排全年各项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九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泸州实践,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泸州建设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三个确保”_⑫。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做到党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抓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县乡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切实增强立法前瞻性、系统性,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健全“小切口”立法工作机制。做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制定《泸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审议《泸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开展《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修订)》《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泸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等立法修法预调研,突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注重立法与监督紧密结合,持续推进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全面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监督闭环管理,增强监督工作刚性,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和有效实现。坚持把人大监督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依法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公布监督事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项目质效比拼年”主题,聚焦“5+5”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大力提振消费与促进有效投资、创新驱动与改革攻坚、城乡融合与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助力泸州向新向优加快发展;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完善“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推动财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聚焦就业促进、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生态环保等加强监督,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围绕法治泸州建设,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和法检“两院”重点工作等情况报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动人大监督与巡察、审计等其他监督方式贯通协同。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推动乡镇(街道)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落实我市新修订的备案审查工作规定。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拓展“两个联系”广度深度,健全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制度,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化“115——代表在找我”“向人民报告——代表述职月”、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工作。提升代表“家站点”建管用质效,推动“家站点”向高校、园区、重点产业链等拓展,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统筹开展代表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引导代表更好把“本职”与“履职”相结合;健全代表提出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成率,切实做到建议内容人民出题、办理过程人民监督、办理效果人民评判。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四比四强四建”活动,办好“法治大讲堂”,务实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全力建设“四个机关”。持续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机制,深化“数字人大”建设,持续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切实抓好我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建好用好人大制度研究会,加强人大制度研究和宣传,开展“人大开放日”活动,继续做好人大好新闻推选工作,努力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泸州故事。
各位代表,跃马扬鞭启新程,民主法治续华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拼搏实干,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泸州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①八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必须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各级人大建设。
②五个显著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具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具有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具有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具有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
③四个充分发挥: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④一要点三计划:“一要点”即《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三计划”即《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⑤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督。
⑥消防“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
⑦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⑧四官一员:“四官”即监察官、法官、检察官、警官,“一员”即司法助理员。
⑨115——代表在找我:“115”即把每月第一周星期五确定为代表联系接待群众日。
⑩“四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
⑪四比四强四建:比学习、强党性,建设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比作风、强法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比干劲、强担当,建设聚焦主责担当主业的工作机关;比实绩、强宗旨,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
⑫三个确保: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