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泸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稳定增长。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5亿元,增长5.1%、高于全省市州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3位和第7位。其中:税收收入127.9亿元,增长2.2%,税占比54.8%、居全省第6位。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2亿元,增长8.2%。
支出保障有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3.8亿元,增长4.7%、高于全省市州平均增幅2.8个百分点,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7位和第4位。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7亿元,增长6.3%。
收支总体平衡。全市通过积极组织收入、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一般债券等共筹集资金611.5亿元供安排使用。相应全市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3.8亿元,上解省财政12.8亿元,偿还一般债务39.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29.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市级共筹集资金267.8亿元供安排使用。相应市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7亿元,补助区、上解省财政等83.7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6.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8.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7亿元、下降19.9%(其中:因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土地出让收入114.3亿元,下降2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等来源,实现支出251.3亿元、下降15.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8亿元,下降28.2%;支出64.8亿元,下降43.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亿元、增长115.3%,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资金,实现支出3.5亿元、增长45.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亿元,增长140.5%;支出3.1亿元,增长49.7%。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1亿元、增长31.9%;支出19.4亿元、增长29.5%。执行完毕后,历年累计结余60.9亿元。
综上,全市“四本预算”收入418.3亿元,支出798亿元。市级“四本预算”收入190.1亿元,支出246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71.3亿元。2025年省转贷新增债券106亿元、结存限额再融资债券16.1亿元和隐性债务置换专项债券53.2亿元,安排预算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3.5亿元,债务余额1343.1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1403.1亿元限额内。
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326.3亿元,余额32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76.8亿元,余额1020.8亿元。分级次看:市级债务限额444亿元,余额421.7亿元;区县级债务限额959.1亿元,余额921.4亿元。
2025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重大铁路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事业等领域,有力支持隆泸叙铁路泸州段、泸天化化工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泸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表》和绩效目标等相关资料。202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市委、市政府对财政高质量发展和财政管理改革作出系列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就预算管理作出决议、提出意见,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全面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依法依规拓展生财聚财渠道,全年上争各类资金518亿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有关制度办法10项,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必要支出,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理顺市与区(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区级税收收入分享比例,市本级收储管理的存量土地全部下划三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逗硬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完善预算安排与绩效监督结果挂钩机制,持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强化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完成年度存量隐债化解任务,融资平台公司如期退出,财政运行更加稳健。通过努力,进一步增强了全市财政对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的保障能力,重点支持了以下方面。
(一)支持促消费扩投资。在中省政策基础上,叠加出台经济回升13条、文旅商融合19条、财金互动12条等一揽子政策,兑现企业奖补资金13亿元,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等税费优惠10.6亿元。落实“两新”政策,带动消费超34亿元,持续激发消费活力。大力推广房票制度,出台去库存“泸九条”楼市新政。聚焦“项目攻坚年”工作主题,统筹中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超150亿元,重点支持中国白酒博物馆、酒要会、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长江五桥等项目建设。
(二)支持兴产业激活力。全省首支核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组建、使用率超80%,打造“功能性+市场化”协同发力的基金矩阵。加快构建全市重点产业链生态圈,夯实酒业等传统产业优势地位,推动核医疗、增材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为全市经营主体累计授信758.2亿元、发放贷款710.8亿元。积极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清偿拖欠企业账款23.7亿元。推动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由75项增加到216项,惠及企业9530家。
(三)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安排资金57.4亿元,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支持办好30件民生实事。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和援企稳岗,发放就业创业补贴2.2亿元、创业担保贷款3.4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0.5亿元。安排资金64.7亿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教育清凉行动”,安装空调6944台。发放育儿补贴3亿元,惠及9.7万人,普惠托育示范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9.5亿元、各类救助补助资金9.8亿元,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再获全省优秀。
(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资金31.9亿元,开展农业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安排资金16.1亿元,支持特色农业、现代农业融合、林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安排资金15.9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安排耕地地力保护等惠农补贴资金5亿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安排资金15.4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代表四川省接受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在2024年度绩效评价中获得“好”等次。
(五)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下达区县转移支付71亿元,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资金12.5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隆泸叙铁路建成通车,完善云龙机场航线网络,优化运行中欧(中亚)班列,加力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保障泸古高速、自永高速泸州段、G321泸县和叙永段等开工建设,G76摩尼互通等项目通车运行。安排资金26.3亿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建设、污水管网治理和市政设施完善。安排资金1.9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人为本提高城镇化质量水平。
(六)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安排资金3.1亿元,聚焦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重点实施濑溪河等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全市13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鼓励企业提升环保绩效等级,累计评定环保绩效企业202家,支持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推进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项目成功获批亚洲开发银行10.7亿元贷款,惠及26.5万人。
(七)支持做强金融支撑。支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助力白酒、医药等重点产业获得贷款35.5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均费率降至0.97%。持牌地方法人机构资产突破4000亿元,保险保费收入113.8亿元、全省第5位,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全省第2位。深化金融国资国企改革,组建金桂集团,优化国有资本战略配置。华西证券时隔三年重回A类券商行列。泸州银行总资产规模预计突破2000亿元。
三、“十四五”财政改革发展成效
“十四五”时期,全市各级财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新冠疫情冲击等风险挑战,抢抓国家一揽子重大政策机遇,统筹实施存量和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财金实力持续增强。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21年的190.2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233.5亿元,收入总量稳居全省第3位,年均增长6.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21年的445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523.8亿元,年均增长3.1%。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从2021年年初的5474.8亿元提高到2025年年末的9926.1亿元,余额排名全省第5位。
二是经济发展保障有力。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40亿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全市累计争取各类债券资金超过610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重构产业投资基金体系,赋能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超800亿元,有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基础设施改善、产业发展等。
三是改善民生成效显著。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累计安排民生支出160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全市教育、医疗、养老等体系更加健全,农民稳定增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四是管理改革纵深推进。“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初步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支出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市与区(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习惯过紧日子的意识更加牢固。开展财政精细化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显著提高。
五是防范风险有力有效。持续加强“三保”保障,最大限度下沉财力,累计安排区县转移支付超320亿元。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支持国有企业置换高息非标债务,地方债务风险有效缓释,财政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不断加强。
“十四五”时期,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意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收入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升,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盘活力度还不够,支出格局还较为固化,财政保障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较慢,预算绩效管理还需深化;PPP项目付费压力大,债务风险管控力度仍需加强,基层财政运行困难加大等。我们将直面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四、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全市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财政收入受外部环境变化、经济运行走势、减税降费政策等叠加影响,尤其是酒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等骨干支柱行业仍在调整,实现稳定增长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刚性支出持续增加,重点领域新增保障需求不断扩大,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更加明显。我们要准确把握形势,科学编制预算,强化财政管理,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6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继续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落地落实,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支持做好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挖潜增收、拓宽来源。将抓收入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向上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大力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构建完善“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二是保障重点、压缩一般。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分类分档压减公用经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支持民生和促消费政策,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三是提升效能、深化改革。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严格预算绩效监督,将绩效评价结果、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年度财政保障事项清单,分类做好财政保障。四是防范风险、兜牢底线。加强库款调度和转移支付支持,助力区县兜牢“三保”底线。抓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综合施策有序化债,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2026年财政政策
一是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重点领域支出强度。财政政策主动靠前发力,加快各项资金下达拨付,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二是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更好发挥债券效益。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效益,优化政府投资方向,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
三是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增强地方自主可用财力。进一步增加对区县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力度。激励区县高质量发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强区县财力和统筹能力。
四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把更多资金用在提振消费、投资于人、民生保障等方面。
五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能。组合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发挥政、银、担、企各方力量,推动财政金融资源同向发力。
(三)202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中央、省、市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编制2026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安排为240.5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131.7亿元、增长3%),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等230.6亿元,年初筹集资金471.1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7亿元,上解省财政12.6亿元,偿还一般债务2.8亿元。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安排为98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50.1亿元、增长3%),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等93.3亿元,年初筹集资金191.3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4亿元,补助区和上解省财政等31.5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安排为170亿元,加上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48.9亿元,年初筹集资金218.9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4亿元,偿还专项债务等3.5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安排为64.6亿元,加上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4.7亿元,年初筹集资金69.3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1亿元,偿还专项债务1亿元,补助区0.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安排为8.8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3.1亿元,年初筹集资金11.9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安排为7.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2.9亿元,年初筹集资金10.5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安排为34.6亿元,加上使用上年结余资金等61亿元,年初筹集资金95.6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5亿元,累计结余74.1亿元。
综上,全市“四本预算”收入年初安排为454亿元,支出为701.6亿元。市级“四本预算”收入年初安排为204.8亿元,支出为256.2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因上级暂未正式下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纳入2026年年初预算编制,后续按程序纳入预算调整方案。
6.2026年市级支出安排
(1)安排保运转支出34亿元。主要用于按政策兑现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待遇和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等。
(2)安排债务化解及PPP项目付费支出36.6亿元。主要是按照中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求,统筹资金用于债务化解和PPP项目付费支出,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3)民生事业支出90亿元。
一是教育文旅支出6.7亿元,主要用于逐步推进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匹配度。深化文艺“攀原登峰”行动,做好“文博图”等场馆延时开放服务,优化全民健身公共资源配置,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是卫生健康支出31.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建成投用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泸州老年康复医院、肿瘤核医学中心等。支持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提升行动,稳步实施全民健康工程。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三是社会保障支出41.9亿元,主要用于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建成投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为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和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险,落实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四是生态文明支出0.4亿元,主要用于强化“三源”综合治理,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稳步淘汰落后产能。
五是社会治理支出6.3亿元,主要用于建强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六是安全应急支出3.6亿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筑牢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防线。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支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4)高质量发展支出102.9亿元。
一是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支出76.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两江三山四岸”系统性建设,持续开展城市“增色添彩、精修细补”行动,推进学士山公园、柏木溪公园等城市公园建设。加快推动长江五桥、龙透关大桥等项目建设,打通龙翔西路、玉杨路等城市断头路。开展城市更新九大行动,重点推进三星街等6个省级片区更新。
二是交通建设支出3.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泸古高速、自永高速、G321泸县和叙永段等项目,建成G321纳溪段、九支赤水河大桥等。推动大遵铁路等项目开工。
三是产业发展支出5.4亿元,主要用于聚力抓好“5+5”重点产业链,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办好酒博会、地标博览会等展会,积极引进大型演唱会、精品剧目,承办更多知名体育赛事。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家电等消费。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四是金融发展支出8.2亿元,主要用于国资国企改革注资,推动做大做优做强金融资本。支持泸州银行、华西证券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实力。落实财金互动政策,支持金融业发展。
五是乡村振兴支出3.9亿元,主要用于新(改)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天府粮仓”泸州示范区。加快构建现代水网,推进农房质量双貌提升,片区化组团式推进乡村建设。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做好省内对口帮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分类实施培优引领、巩固提升、强基成长行动,不断壮大集体经济。
六是对外开放支出4.7亿元,主要用于稳定运行中欧(中亚)国际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江铁海联运班列、长江班轮,促进港产物贸融合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综保区提质发展。积极发展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等运输和外贸产业,提升开放型经济规模和水平。
七是改革创新支出0.8亿元,主要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忠山实验室、页岩气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龙头企业建设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安排预备费3亿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738.6万元,同比下降3%。
以上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市级部门的2026年部门预算草案和预算绩效相关资料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市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25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支出和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按此规定,2026年已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必须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五、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全市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做好“强保障、提管理、推改革、防风险”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
(一)坚持扩内需优供给。深入实施中省市提振消费系列政策,推动“两重”“两新”优化落实,助力消费提质。围绕“项目质效比拼年”行动,优化投向和结构,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推动投资增效。加快传统平台公司向产投公司转型,组建科创投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公司。出台基金投资尽职免责、激励约束办法,大力引进市场化基金,持续壮大基金矩阵。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支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支持深化强县扩权赋能改革。深化财政金融协同,创新写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坚持保基本惠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用心用情办好省级民生实事和全市20件民生实事。全力办好“教育清凉行动”、农贸市场改造、为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和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险等实事。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就业创业,促进居民就业增收。结合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强各学段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落实好育儿补贴,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强化卫生健康服务保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支持提升安全管理和应急救灾能力,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三)坚持抓收支强保障。深入研究政策,持续做好财力性转移支付争取。精准对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聚集科创平台、新型储能、城市更新、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持续生成一批有根产业、有效投资、有持续税源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稳住传统支柱税源,积极培育新兴财源,持续抓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夯实财政收入存量基础和增量支撑,努力提升收入质量。强化编外人员、信息化建设和委托业务费等管理,加强一般性支出管控。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推动财政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
(四)坚持促改革提质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机制。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按照“先定事、再定钱”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做好保障。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坚持精准发现问题与有效解决问题相结合,不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坚持管好资产与用好资产结合,推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立9类闲置低效资产资源分类盘活清单,综合采取“用、售、租、融”等方式,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提升资产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将现代金融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推动金桂集团实质化运营,促进泸州银行稳健发展,提升华西证券行业竞争力,完成市级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新兴业务。做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落实重点企业专班辅导支持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工作。
(五)坚持防风险保稳定。加大区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区县自主财力,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用好国家化债支持政策,全力筹集资金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严禁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国有企业非标债务管控,规范企业融资行为。支持融资平台公司有序退出,全力做好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抓好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持续做好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和新修订的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大“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和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积极配合做好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积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地方金融工作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资金调研,依法做好预算信息公开。高质高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把代表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政府预算编制、财政管理改革和财税政策制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