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简放鹏
12月18日,在泸州举办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滇黔保护联盟2025年工作会上,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四省市共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大计,旨在打造长江鱼类保护国内样板。
联盟协作2年多成效斐然:保护区综合评定为“优”
自2023年9月四省市缔结联盟以来,坚持“上下游协作、左右岸联动”,推动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主要保护对象实现“量质双升”、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优良”、联合监管形成“高压态势”、协同机制释放“乘数效应”等特点。
长江泸州段手爬岩断面、赤水河醒觉溪断面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月达标率100%。这一成果的背后,是四省市共同推进的岸线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监管整改,累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27个,拆除非法码头15座等,为鱼类生存筑牢了水环境底线。
建立跨区域联合巡护执法机制,一年来在川渝、川滇、川黔交界水域开展联合巡护9次,查办非法捕捞案件34起,打掉涉渔犯罪团伙5个,收缴非法网具2000余套。针对电毒炸鱼、“三无”船舶等突出问题,四省市同步开展“亮剑”“清源”专项行动,实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遥感监测显示,该保护区内无新增违法违规重点问题,做到了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2024年评估显示,该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与状况得分均达到93.75分,综合评定为“优”。
如何解决跨区域协作深度不够的问题?
由于现行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时间较早,对新时代长江保护新要求体现不够,对四省市协同保护的制度设计不深入。特别是在功能区划、管控措施、生态修复标准等方面,缺乏区域性、一体化顶层谋划,即总体规划引领作用不足。这已成为影响保护效能提升的“瓶颈”。
对此,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处长古晓东建议,协同编制“一张规划”,强化战略引领。由四省市林业部门共同牵头,立即启动《保护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编制,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功能分区、统一管控要求,将长江鲟、胭脂鱼种群数量恢复纳入约束性指标;划定交界水域“共管区”,建立“分责不分家”监管模式;谋划栖息地修复、生态廊道建设、产卵场保护等重大工程。
虽然建立了联盟机制,但科研协作多停留在数据共享层面,联合申报国家级科技项目、共建重点实验室等深度合作尚未破题;生态补偿机制虽已写入协议,但在补偿标准、分配方式、使用监管等细则上仍未落地,导致部分跨界项目协调困难。
如何解决跨区域协作深度不够的问题?古晓东建议,实施“三大行动”,即联合实施能力提升攻坚行动、联合巡护常态化行动、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行动。
在联合实施能力提升攻坚行动中,依托联盟平台,在泸州筹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研究院”,四省市共同出资、共享成果;共同打造科研创新平台,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聚焦长江鲟人工繁育、栖息地修复关键技术,在泸州、宜宾建设标准化增殖放流基地,确保放流质量。
在联合巡护常态化行动中,落实“每年不少于3次”要求,将联合巡护纳入四省市林长制考核;在赤水河、长江干流交界水域设立联合执法站,配备无人船、无人机,实现“水陆空”一体化监管,建立“发现—移交—处置—反馈”闭环机制。
在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行动中,针对跨省市重大项目,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制定《生态补偿实施细则》;明确补偿资金按涉及省(市)平均分配,专项用于栖息地修复和渔民转产,建议2026年启动第一批试点。
对于做好跨区域协作,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总工程师陈状建议,健全管理体系,在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等方面,加强政策指导与协调支持,以夯实基层管理基础;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智慧巡护、勘界立标等领域的技术标准统一,并探索建立区域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一次监测、多方共享”目标,提升整体科研监测的规范化与数据利用效率;对于涉及保护区的重大工程项目,在更高层面建立专项协调指导机制,帮助基层更科学、高效地依法做好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与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