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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为新家“体检”为安居“把关” 我市拟出台新规根治物业交接难题

物业交接查验立新规

□ 本报记者 李家平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就其起草的《关于规范我市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为新建小区交付前设立一道强制性的“健康体检”关卡,从源头上规范承接查验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明晰范畴 为“交接”立界定规

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人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该《通知》明确,其适用范围覆盖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前期物业项目,以及新聘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在管项目的活动,为物业服务的平稳过渡提供了统一的政策标尺。

设定门槛

交付须达“硬标准”

《通知》为建设单位申请承接查验设定了一系列清晰的“硬杠杠”,确保交付的物业达到基本使用标准。根据要求,申请前提包括:新建物业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已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明;道路名称标志清晰,楼宇/栋号、户号牌编号准确且经公安部门确认;单体物业已接通水、电、气、光纤、电话等基础配套,且能正常运行;建筑区域内场地平整,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在建部分需采取围护措施),无建筑垃圾侵占路面,道路畅通,绿化及建筑小品已竣工;电梯、二次供水、供电、消防、安防监控、新能源充电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安装配置合格,且能正常运行;物业服务用房按标准简单装修并配置办公设备,已具备使用功能,物业服务人已注册智慧物业系统;共享空间按规划要求设置,已按标准简单装修,且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已出售物业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规范流程

“五步法”闭环管理

《通知》构建了从准备到备案的“五步法”标准化流程,从建立查验清单、开展项目预查验、组建查验小组、开展现场查验、完善查验备案,一步步形成严密的管理闭环。

建立查验清单是指项目单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制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将项目建设档案资料、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各类用房、园林绿化等建立台账清单。

开展项目预查验,是在综合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结合台账清单,开展物业承接预查验工作。物业服务人针对预查验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抄送属地住建部门督促整改。预查验问题未整改完成,物业服务人未书面确认的,不得正式实施物业承接查验。

组建查验小组是在房屋交付使用15日前,由属地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物业管理专家、业主代表,以及消防、电梯、水电气等专业经营单位人员,组成物业承接查验小组。中心城区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属地住建部门需邀请市物业管理中心现场指导。

开展现场查验是指物业承接查验可分为若干小组分类分项实施,综合运用核对、观察、检测、测试等方法进行。消防、电梯、水电气等重要设施设备应当现场进行测试,相关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并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各查验小组成员需要签字确认。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前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所有权,由建设单位同步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

完善查验备案主要是指现场查验完成后,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应当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双方协议签订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物业服务人交接手续完成后30日内,持承接查验协议、移交资料清单、查验记录、交接记录等相关材料,到属地住建部门办理备案,并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中心城区备案资料需要抄送市物业管理中心。

强化监管

违规将追责惩戒

为确保规定落地,《通知》明确了严格的监管与问责条款。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查验,将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将移送执法部门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在预查验中如把关不严、承接问题项目,同样将被责令整改并记入信用档案;若因此给业主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查验小组成员,如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事物业管理专家将被取消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