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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

纳溪区 “4311”联动巧解林权积怨

破局 “4311”机制巧解陈年积怨

积怨 “跑马坡”林权纠纷持续十六载

□ 李季 陈博 本报记者 李荣泰

近日,在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行政复议服务点,一场前后拉扯了16年的林权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各方都松了一口气。这场“跑马坡”林地纠纷持续拉扯,几度冲突,从“无解”到“优解”,中间都经历了什么?

“跑马坡”林地纠纷要追溯到2009年。当时,纳溪区电力公司在大渡口镇“跑马坡”林地北界架设电线杆,该位置紧邻欧家与曹家的林地交界处。双方就这笔补偿款的归属问题,引发了争执。双方均认为电线杆占用的林地属于自己,进而引发“跑马坡”林权纠纷。

据纳溪区林业和竹业局林权纠纷调处负责人高梦猿回忆,当时,“跑马坡”林地由村集体分给曹某家作为责任山管理使用,并于2008年写入曹某家的林权证。

然而,欧某某对“跑马坡”林地归属有异议,因为这同一宗地被他称为“八块田湾”,只是小地名称呼不一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两家不惜重金聘请代理人,展开了一场调解、确权与复议诉讼的拉锯战。“本是邻里亲戚,却为补偿款反复争吵,让矛盾步步升级,”全程参与案件调解的纳溪区司法局法制股股长肖代勇感叹道,“最终伤了和气。”

2012年,经当地镇、村、组干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欧某某办理林权证,登记“八块田湾”林地,与曹某的“跑马坡”林地以小路为界。

2016年到2018年间,因欧某某一家多次到争议林地砍伐竹子,曹某两次向纳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曹某胜诉后,欧某某不服,进而向纳溪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9年4月,欧某某再次向大渡口镇政府、纳溪区政府申请对有争议的林地确权,后均确认争议林地系曹某管理使用。欧某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机关调解撤回复议申请。

“跑马坡”林地持续拉扯,几度冲突又几度和解。直至2024年秋天,曹某与欧某某的争吵再次升级,甚至演变成互殴,导致两人分别被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后来,两人先后向纳溪区大渡口行政复议服务点提交了复议申请,矛头直指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并直言:“要是不把林地的事说透,今天撤了复议,明天还得闹……”

这起长达16年的“跑马坡”林地纠纷,其间历经四次行政复议、四场诉讼与无数次信访,可问题始终没解决。

2025年9月,大渡口行政复议服务点受理曹某和欧某某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后,迅速启动了“4311”行政复议调解机制(“4”是指参与调解的“组、村、镇、区”4个层级,“3”是指每个案件至少经过3次调解,两个“1”分别指每件案件明确1个复议服务点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1个片区领导牵头调解),把这起积案彻底捋顺。“行政处罚只是‘表’,16年的林权争议才是‘根’。”肖代勇说道。

2025年10月,在服务点外的桂花树下,纳溪区司法局协调组、村、镇、区四级参与,邀请法院、林竹局、公安等区级部门参加,办理复议案,同时化解这起积怨已久的林权争议。

调解正式开始。首要任务是捋清“旧账”。纳溪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角度,详细介绍“跑马坡”林地纠纷的全过程,并分析指出公安机关对欧某某和曹某的行政处罚合理合法。

紧接着,高梦猿将争议地的勘测图铺展开来,详细解释:“两家的林权证均合法,四界清晰,法律程序早已明确争议林地归属曹某。”随后,村、组干部拉着两人,回忆起他们往日的情分:“以前关系多好,现在为了这点地,值得吗?”

调解现场,欧某某也意识到此事已缺乏继续争执的法律依据,承认了曹某对“跑马坡”林地的管理使用权,并承诺不再就此挑起纷争。最终,在多部门的联合调解下,两人握手言和,并撤回复议申请。至此,这桩陈年积怨彻底化解。

16年积案的化解,不是偶然,而是“4311”行政复议调解机制的成效。从了解情况的村、组干部,到牵头协调的镇政府,再到提供专业支持的区司法局、法院等,四级力量拧成一股绳,四级力量、3次调解的优势结合,让这起“硬骨头”案有了圆满结局。纳溪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前移服务、强化联动、多元化解等一系列便捷高效的服务举措,给出矛盾纠纷“最优解”,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