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兴隆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现将确权审核结果予以公告:
土地
使用
权人
土地
坐落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土地
权属
性质
土地
使用
权类型
宗地四至 备
注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兴隆村村民委员会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兴隆村第二村民小组 690.65 教育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东邻兴隆村二组王树林竹林和游永年土地;南邻兴隆村二组赵树文和李玉生土地;西邻兴隆村二组周继祥柴山;北邻兴隆村二组刘维国和刘维珍老房子。
与上述土地邻界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书面申请复核(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平路1号楼 电话:2291378)。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分局将依法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