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5年05月16日

我市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 本报记者 简放鹏

今年,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将强化河湖智能监管,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加强天然河道堤防水闸运行管理,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以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强化河湖智能监管

我市将开展河道岸线综合监管,完善河湖管理数据底板,加强河道采砂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以强化河湖智能监管。

在开展河道岸线综合监管方面,我市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借助卫星遥感影像定期开展河湖监测,同时建设泸州市幸福河湖智慧信息平台,以提高数字化信息技术支撑能力。

在完善河湖管理数据底板上,我市将构建重点河段数字孪生底板和高精度三维场景,为智能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完成市级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活动)信息、河湖岸线规划功能分区全面上图工作。

针对加强河道采砂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我市将持续用好全省河道采砂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采砂规划许可信息、电子采运管理单、电子证照等信息全量化关联上图,以实现智慧化监管。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我市将加强建设方案谋划设计,分阶段有序推进建设,建立名录管理机制,研究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在加强建设方案谋划设计环节,我市将研究制定全市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2025—2030年),提出拟建设的幸福河湖清单,协同推进川渝跨界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开展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编制。

就分阶段有序推进建设,我市将完成古宋河泸州段国家级幸福河湖和2025年全省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开展2026年国家级幸福河湖项目储备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县(区)一河幸福河湖建设和一县(区)一园河湖长制主题公园打造。

在建立名录管理机制方面,我市将完善全市幸福河湖名录,实行名录动态管理,规范进出标准和程序要求,对出现突出问题、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调出名录。

关于研究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我市将调研学习省内外和行业内外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工作经验和成功实践,指导区县因地制宜研究挖掘河湖生态价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加强天然河道堤防水闸运行管理

我市将落实堤防水闸安全度汛,抓好堤防水闸日常监管,推进堤防水闸信息管理,以加强天然河道堤防水闸运行管理。

在落实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中,我市将明确堤防、水闸运行管理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堤防水闸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四个责任人”;汛前修订完善运行调度方案、安全度汛方案、应急抢险预案等,备足防汛物料,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在抓好堤防水闸日常监管上,我市将组织堤防、水闸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检查,突出抓好风险隐患和堤防险工险段、病险水闸整治;全面完成“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任务,强化安全鉴定成果质量管理。

在推进堤防水闸信息管理方面,我市将核对堤防、水闸工程底数和空间位置信息,逐步实现“一数一源”;运用升级完善后的堤防水闸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实现信息化管理。

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我市还将强化小水电安全监管,推动小水电落实生态流量,推进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在强化小水电安全监管上,我市将落实小水电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人”责任,加强小水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投产运行15年和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电站的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小水电大坝安全管理,推进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在推动小水电落实生态流量方面,我市将推进生态流量泄放在线随机抽查常态化、规范化;动态调整重点监管名录,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在推进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进程中,我市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小水电智能化改造、集约化运行、物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