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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巧用诉前保全措施 伤残老人赔偿款有了着落

本报讯(张旭)近日,纳溪区法院巧用诉前保全措施,快速高效化解了一起施工事故纠纷案。

日前,74岁的高某某不慎掉入正在施工的电线井内,导致肋骨骨折,住院治疗33天,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10级伤残。高某某家人随即向法院咨询诉前财产保全事宜,法官就财产保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耐心指导。

当天,高某某委托代理人完成材料递交。法院迅速作出保全裁定并交付执行。仅仅过了一天,保全工作便顺利完成。同一天,被告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尽快处理案件,法官随即安排开庭。

庭审中,原告方详细陈述了事故经过及赔偿要求,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被告方称自己已尽到施工安全防护义务,原告应对损害结果负主要责任,双方各执一词。面对这一局面,承办法官首先引导双方固定损失金额,通过对账和证据审查,确定损失总额。然而在责任划分问题上,双方仍存在分歧。于是,利用庭审间隙,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客观分析诉前财产保全情形下的风险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商谈,双方认识到了各自的责任义务,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高某某赔偿款,原告也当庭提出解除对被告全部保全措施的申请,这起纠纷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办案法官表示,诉前财产保全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民间借贷、合同、侵权等纠纷中,原告往往担心被告转移财产,导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诉前财产保全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及时回应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快速查封、扣押、冻结被告财产,从源头阻断财产转移风险,在有效降低时间成本的同时提高诉讼质量和效率。被告的财产被保全后,“销声匿迹”的被告往往会主动“现身”打破僵局,积极联系法院或者原告协商化解纠纷,纠纷化解周期大大缩短,尽快实现“保全—调解—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