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5年04月15日

“桂花树下”调纠纷 三级体系解矛盾

创新调解模式 20多年旧账一朝清

□ 任懿 吴悠吕

“这20多年来,我一直为了这笔工程款奔波,现在终于有着落了。感谢‘桂花树下’调委会和调解员为我忙前忙后,多方争取,耐心协调……”4月8日,一场备受关注的公开调解活动在纳溪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举行。经过3个小时调解,工程实际施工人曾某与原棉花坡镇某村委会一桩跨越20多年的工程修建合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曾某对纳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艰苦耐心调解表示满意,并现场致谢。这是纳溪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基层矛盾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专业“精调” 厘清20多年旧账

“调解申请人曾某,你的具体请求是什么?”当日下午2点30分,纳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林万泉宣布调解正式开始。

经查,调解申请人曾某作为实际施工人,于2000年和2004年分别以不同建筑公司的名义,与纳溪区原棉花坡镇某村村委会签订了劳务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村委会出具两张欠条,确认欠款共计17万余元。2016年起,曾某多次催收,被申请人表示上述欠款已在与曾某2010年的劳务工程中补齐,不存在欠款事实。曾某多方求助,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2019年,原棉花坡镇撤销,该村并入新乐镇。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超出诉讼时效未获支持。

本案纠纷发生时间久远,双方分歧较大,行政区划调整导致证据收集难。调解前,纳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要求案件相关方全部到场攻坚,查找合同以及会计账务往来等所有明细资料。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再仔细核实证据,终于厘清这笔跨越20多年的账:原来,曾某多次在村委会承包多项工程,但对各个工程款项结算给付账务不清。曾某对其主张的17万余元的工程款项实际已经付清的情况不清楚,而对第三项工程款项尚差10万元的事实也不知晓,导致双方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最终,调解员依据票据、事实和法律,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由被申请人新乐镇某村村委会于2025年5月30日前付清申请人曾某工程款10万元,某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承诺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现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听证,这场陈年旧账引发的纠纷得以化解。

观摩“取经”

70名调解员提升调解技能

当天的调解,全程公开,联动公检法、信访、镇村等多部门集中调解,全区各镇(街道)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代表70余人全程观摩。天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蒋敏观摩后表示,这场“沉浸式”调解,不仅是一次业务能力的提升,更让自己深刻认识到调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价值,以及自身角色的专业性与使命感。她坦言,过去依赖“人情世故”化解矛盾的调解方式存在局限性,容易因法律知识不足,导致调解协议无效或引发后续纠纷,调解不是“和稀泥”,需要精准把握法律法规边界,对证据链严格审查、对法律条文精准援引。纳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此次调解中,树立了“依法依规”的调解标杆,引导调解员今后将法律逻辑融入调解的全过程。

创新模式

调出一方和谐安宁

“以前,我们遇到这种调解难度比较大,需要协调多个部门,甚至跨乡镇攻坚的案件,镇(街道)、村(社区)调解能力有限,一些陈年案件难以化解。”纳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陈薇薇表示,为破解人民调解遇到的新问题,纳溪区创新打造“桂花树下”人民调解品牌,并于2024年10月在全市首创成立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整构建起区、镇、村三级调解体系,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平台建设同步推进,返聘退休法官、民警及行业专家成立区调解委员会,并入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指导全区行业专家和镇、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选聘“首席法律专家”、“金牌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组建调解专家库;搭建“线上调解室”“共享法庭”等平台,通过网络对话、下沉参与等方式,提升镇、村调解能力。

在调解实践中,纳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强村级“前哨所”,构建家门口解纷服务圈,实现小事就地化解;做优镇级“主战场”,推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实现大事联合调解;做实区级“终点站”,及时处理重点矛盾,实现难事攻坚破解。纳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指导、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50余件,成功率超98.5%,进一步筑牢社会平安稳定根基。

林万泉表示,人民调解具备结果可控、协议易执行、成本低等优势。纳溪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平安纳溪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