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0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各责任单位已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现将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进行公开。
截至当日,移交我市的第二十四批信访举报件2件,已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泸县1件,酒业园区1件。
截至当日,移交我市的前二十四批信访举报件83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83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江阳区17件、龙马潭区8件、纳溪区5件、泸县10件、合江县7件、叙永县7件、古蔺县7件、酒业园区8件、市级1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