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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川渝粤联动 拖欠的五万余元工资拿到了

本报讯(徐稚淮 许丽 记者 吴迪)“真没想到这笔钱能要回来。”近日,远在广东省务工的何某难掩激动之情,一起跨越川渝粤三地的农民工起诉讨薪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0年3月至12月,陈某甲、陈某乙、何某、赵某四人在何某某承接的河南省一小区工程做木工,其中陈某甲、陈某乙、何某均为泸县人。完工后,经结算,何某某出具尚欠陈某甲四人劳务报酬共计五万余元的欠条一张,并承诺所有工资均在2022年7月底前付清。出于信任,陈某甲四人拿着欠条便回了家。

然而,约定的付款期已过去了几个月,四人多次催收,何某某仍未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每次问他都是‘下个月’‘再宽限’,他不是本地人,现在人都不好找,电话也经常打不通,这个钱怎么要嘛?”多次讨薪无果后,今年3月,陈某甲四人向泸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请求帮助索要劳务报酬。

泸县检察院在审查申请材料时发现,被告何某某系重庆市永川区人,根据办案规则,该案应由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管辖。为尽快解决问题,泸县检察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永川区检察院,并积极协助开展异地调查,提高办案效率。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泸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及时与何某沟通,要求其提供案件相关材料和联系地址。然而,何某表示已到广东省务工,无法当面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我去咨询过,要告他得去永川,时间过去那么久了,这笔拖欠的工资也只有几万元,维权费时费力不说,还不一定能成功,说实话我都想放弃了。”何某说。“这是你的合法权益,不能放弃!”承办检察官告诉何某。

为了节省办案时间,又确保案件得到高质效办理,泸县检察院及时将案件情况向泸州市检察院汇报。市检察院根据四川省检察院与广东省等12省(市)检察院签订的《检察机关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及时协调广东省检察机关协助,对何某开展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材料及时反馈至泸县检察院。泸县检察院将自行调查核实的材料和广东省检察机关的调查材料一并移送永川区检察院。最终,永川区检察院根据泸州、广东两地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于2024年4月就该案向永川区法院支持起诉。今年6月底,永川区法院一审判决何某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何某等4人劳动报酬五万余元。日前,何某某已付清应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