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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川渝联合司法救助暖人心

合江县法院参与的一司法救助案例入选四川法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吴迪)记者7月18日从合江县法院获悉,因合力救助义务帮工不幸身亡村民的生活困难近亲属,合江县法院与重庆市江津区法院联动的司法救助案例——“成某禄等4人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入选川渝两地高院近日发布的四川法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典型案例。

成某禄、袁某银夫妇(系成某鑫父母)以及成某、成某梅(系成某鑫子女)4人均为合江县白鹿镇村民。2018年5月,成某鑫因义务帮助谢某钦夫妇砍拖房屋上的竹子,从屋顶摔落受伤,后经治疗无效死亡。江津区法院判决谢某钦夫妇赔偿成某禄等4人经济损失。因谢某钦夫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成某禄等4人未实际得到赔偿。

成某禄、袁某银夫妇年近耄耋,是农村低保人员,患有多种疾病,需常年服药住院,已丧失劳动能力。成某鑫已离异,子女均由其抚养。成某虽成年但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成某梅是未成年人,无任何经济来源。成某鑫原是该家庭唯一劳动力和经济收入来源,因义务帮工受伤死亡后,导致整个家庭丧失了经济收入来源,陷入急迫困难境地。江津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4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4人均为白鹿镇村民,难以准确核实其生活困难情况,遂通过“边际联调机制”向合江县法院发出司法救助协作请求,委托合江县法院查明成某禄等4人生活困难情况。

合江县法院先后多次前往成某禄等4人所在村组、乡镇以及民政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并联同白鹿镇政府、江津区法院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查实成某禄等4人生活困难情况,并及时与江津区法院沟通,最终,江津区法院决定向成某禄等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两地法院还共同协助成某禄等4人向合江县民政部门申请政策性补助,向其传递了法治温暖和司法关怀。

近年来,合江、江津两地法院在联合救助、边际联调、异地执行等方面密切合作,构建了区域间和谐友好司法协作环境,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基层法院间司法协助与合作上取得成效。

“我们将继续深化川渝法院司法协作,助力构建一体化法治环境、一体化平安环境、一体化服务环境,为高质量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合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