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7月18日,市防汛救援办发布长江洪水风险提示,根据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局宜宾分局修正洪峰预报:泸州站7月19日8时出现洪峰水位11米(235.5米,吴淞高程),低于警戒水位4米,较7月18日8时水位7.32米(231.82米,吴淞高程)上涨3.68米。城区沿江低洼地带将有淹没风险,预计最高水位淹没江阳区滨江路停车场(飞机坝停车场)临江侧2.5米左右。
2012年7月23日,长江泸州段水位达到19.62米,为50年一遇的大洪水;2020年8月19日,我市遭遇超过20年一遇标准洪水过境,长江泸州段水位18.13米,超过警戒水位3.13米。值得一提的是,两次大洪水都出现了水位单日上涨幅度超过3米的现象。如2020年8月12日8时长江泸州段水位为8.77米,8月13日8时长江泸州段水位为12.42米,单日上涨了3.65米。
所以,出现洪水水位单日上涨幅度超过3米的情况,必须警惕。在我市防汛预案中,出现了这种情况后,须立即通知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救援指挥部、区县防汛救援指挥部、市级相关部门、沿江乡镇街,并由乡镇街通知到村到组。
鉴于这次洪水水位单日上涨幅度将超过3米,泸州水文水勘察中心将密切关注长江上游洪水发展趋势,及时发布洪水风险提示。
市防汛救援办要求,沿江各区县、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监测巡查,及时做好属地及行业领域预警信息发布,加强水上各类船只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沿江在建工地、码头、厂区、低洼场镇等重点区域洪水防范,必要时设置安全警戒,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避免洪水上涨过快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洪峰顺利过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