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玉杰 记者 吴迪)近日,龙马潭区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等19名被告人跨国电信诈骗一案,判处19名被告人六年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两名陈姓人员(在逃)在柬埔寨西哈努克市某出租楼成立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下设多条代理线,每条代理线有组长和组员,另设有后勤、财务、客服、技术等岗位,针对中国境内居民从事诈骗活动,主要手段为利用微信、QQ等聊天软件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诱骗被害人前往指定的博彩平台进行下注投资。先让被害人小额充值下注后获利返现,进而诱骗被害人大额充值下注,通过后台控制平台资金,让被害人无法提现。2019年5月至10月,19名被告人先后出境加入该犯罪集团。目前查明该犯罪集团诈骗7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171.57万元。
被告人黄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于2022年2月13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并帮助取现等,接收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2.6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19名被告人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其中10名被告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3名被告人诈骗数额巨大;6名被告人一年以内在境外诈骗犯罪窝点实施犯罪累计时间均在30日以上,已达到诈骗罪的“其他严重情节”。被告人黄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账、提现,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鉴于各被告人分别具有累犯、坦白、自首、认罪认罚等不同量刑情节,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因素,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等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龙马潭区法院法官提醒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相信网友推荐的各类网站,理性克制投机获利心理,不要因前期的小额返利就放松警惕加大投资,造成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