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简放鹏
今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3月28日是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今年“中国水周”的主题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近年来,在管理水资源中如何做到精打细算、从严从细,我市进行了探索,采取了相应措施。
拥有长江沱江仍喊“渴”
据了解,我国严重缺水,人均淡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的四分之一,中国已被认为是缺水的国家之一。我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到全国的70%、全省的50%,是中度缺水城市,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切入点,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核心理念,把解决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重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重视依法治水管水、统筹协调、合理利用,基本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泸州虽然拥有长江、沱江、赤水河等众多河流,但主要都是过境水,可利用水资源总量比较少,人均占有量只有1317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的1700立方米的用水警戒线,属于中度缺水城市。
由于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且我市只有7座中型水库,无大型骨干水利工程支撑,同时境内河流自然条件先天不足,目前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工程性缺水、资源性缺水、水质性缺水等矛盾依然突出。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人口的急速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可能更加突出,将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所以,我市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大家的节水意识,做到“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从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如何做到“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需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市强化水资源管理的刚性约束,以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为抓手,加大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力度,提高了我市的用水效率。
按照“十四五”期间各区县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指标,我市明确了长江(含永宁河、龙溪河)、沱江(含濑溪河)、赤水河等流域区县2024年度水量分配方案,确定全市主要江河水资源调度16个管控断面流量目标。如今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4.5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均下降9.6%以上。
为了落实“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迫切需要解决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问题、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问题,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水需求。
“江河水资源不是‘想用多少就用多少’。”市水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各类产业布局、经济开发区、城市新区等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对临界地区实行取水许可限批;对已批准取水申请但未建成的取水户跟踪建设效果;对已投产的取水户,督促办理取水许可证,全面实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与此相应,我市加强取水许可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包括检查项目实际取用水情况与取水审批情况是否一致,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校准及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等;加大水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查处非法取水、超计划用水、违反节水管理要求、不按取水许可审批规定取水等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升水利行业执法影响力。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通过突出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持续深化政策制度推动和市场引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完善节水财税政策、拓展融资模式和提升节水意识等保障措施,将更有利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如此,我市将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管理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为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去年立案办理违法取水案件8件
市水务局水利综合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吴涛介绍,我市去年立案办理了8件违法取水、超取水许可量取水案件,是通过不定期巡查、群众举报、检察机关移交、上级交办获得的线索。
在已办结的7件违法取水案件中,其中一件违法取水案件超取水许可量取水上百万立方米,被罚款7万多元,并补交水资源税31万多元。该案件被四川省水利厅选取为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市水务局资源科负责人李明告诉记者,一些单位因生产需要多取水,如果其用水指标不够用,可以通过水权交易,合法购买取水指标,实现水资源有偿转让,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加强取水用水日常监管,运用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取水管理一张图预警信息,实行水资源一网监管,不定期对取水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全市水资源管理情况,推动取用水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加大非法取水、超取水许可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取用水案件实行处罚与限期整改“双线”跟踪。去年以来,我市立案办理违法取水案件8件,已办结7件,并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挂网公开,实现“约谈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信用监管一批、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