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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6日

我市试行轻微刑事案件 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让轻微刑事案件赔偿有渠道、受偿有保障

本报讯(记者 吴迪)3月2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制定并印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从3月12日起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赔偿金提存有关工作。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的情况下,但因被害方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者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在公证机构足额提存赔偿保证金后,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根据该制度,公证机构设立赔偿保证金专用账户,犯罪嫌疑人因对被害人造成损失,犯罪嫌疑人自愿提存赔偿保证金用于损害赔偿,将该款项提存于公证机构设立的赔偿保证金专用账户。

赔偿保证金缴存后,当事人自愿和解并达成赔偿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合意确定赔偿保证金的给付。未能和解的,由当事人持审判机关生效的法律文书到赔偿保证金缴存单位申请给付。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的赔偿数额或者法院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与犯罪嫌疑人提存的赔偿保证金有差异时,不足部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行承担。超额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退还,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该制度将通过公证机构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让轻微刑事案件赔偿有渠道、受偿有保障,既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定问题,保障受害方及时获得赔偿,又降低诉前羁押率、提升不捕率和不诉率,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促成刑事和解,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也标志着泸州公证在“公证+”服务模式上实现新突破。

犯罪嫌疑人缴存赔偿保证金可以体现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检察机关可以据此对其从宽处理,同时缴存的赔偿保证金还可以为后续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提供保障。

赔偿保证金怎么缴?缴多少?赔偿保证金缴存的金额由办案机关根据被害人实际花费或损失的数额,听取双方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值班律师、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同类案件民事赔偿标准估算确定。犯罪嫌疑人先行支付被害人医疗费用或者赔偿部分损失的,可以从确定提存数额中相应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