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3年12月25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差距较大、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我市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了《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43项整改任务、141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整改任务清单请在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查询。
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