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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8日

龙马潭区 监督高龄津贴发放 护航民生民利

本报讯(曾永强 陈越)“这个汪某某按身份信息显示2021年就年满80岁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有享受到高龄补贴?”近日,龙马潭区胡市镇纪委通过数据比对了解高龄津贴发放情况时,发现该镇三教村村民汪某某可能存在高龄津贴应享未享情况。

胡市镇纪委通过核查,确定汪某某于2021年10月就已年满八十岁,户籍为龙马潭区人,由于一家人长期居住在重庆,子女忙于日常工作没有及时申报,导致汪某某的高龄津贴落了空。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胡市镇纪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协助汪某某家属补报申报资料,目前汪某某应享未享26个月(截至2023年底)650元高龄津贴已发放到位。

“按相关文件规定,凡是具有龙马潭区户籍,年龄在80岁及以上健在的高龄老人,均可以享受每年300元至60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胡市镇高龄津贴工作负责人吕世焱介绍。

去年底,龙马潭区纪委监委联合区民政局,建立“室组地”专项监督组,分协作区开展高龄津贴“小切口”专项监督。此次专项监督充分利用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信息和民政部门提供的高龄津贴基础台账进行筛选比对清理,通过“村(社区)常态核查、镇(街道)全面核查、区民政局适时核查”分级核查程序,及时核查退出人员和新进人员的资格情况,精准识别补贴对象。

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龄津贴应享未享、应退未退等问题,构建“资金数据线上比对、疑似问题线下核实、问题线索快查快处”的闭环监督体系,综合运用“泸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全天候监管高龄补贴发放情况。

同时,各街镇纪检监察干部采取入村上门服务、随机电话抽查、查阅数据资料等方式认真核查落实高龄津贴中是否存在失职失责、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严肃高龄津贴发放纪律。

截至2023年底,通过全覆盖监督核查,全区新增高龄津贴应享未享人员462人,监督发现高龄津贴应退未退人员15人。目前,未领取的人员已经全部完成申请,多领取的资金现已全部追缴完毕。

针对高龄津贴领取暴露出的问题,龙马潭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民政局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资金复核及定期审核两项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高龄津贴发放存在的虚报冒领、应退未退、应享未享等问题。

“我们把高龄津贴政策落地作为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龙马潭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