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宇 张湖滨 记者 吴迪)3月6日,古蔺县检察院与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习水县检察院、金沙县检察院在古蔺县举行了《轻罪治罪与治理协作框架意见》签约仪式。
协作框架意见的签署及落实,将有助于推动乌蒙山片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记者在签约仪式上获悉,古蔺县、仁怀市、习水县、金沙县检察院将分别设立轻罪治理联络办公室,轮流召集联席会,交流四地检察院轻罪治罪和治理工作中常见问题以及好做法、好成效、好经验,共商治罪和治理好策略;在办理跨区域轻罪案件时,四地检察机关共同推动轻罪案件证据采信、裁量标准的协调统一,探索适用统一的办案标准和证据标准,严把“慎押”“慎诉”关,依法合理运用不起诉,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轻罪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共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区域轻罪案件信息相互通报机制;推动建立跨区域轻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协作开展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督促落实,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形成轻罪犯罪惩处闭环。
签约仪式结束后,第一次联席会召开,四地检察院就刑事犯罪的特点、类型、常见罪名及量刑、跨区域刑事案件中办案的难点等进行了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