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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8日

法官善意执行 让红薯和土地都有了“归宿”

本报讯(胡智 朱慧萍)日前,合江县法院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一起停止侵占耕地案件中,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给予被执行人一定履行期限,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喻某江、宋某、喻某平三人长期侵占枉某名下土地耕种,经村委会调解无效后,枉某便将喻某江三人告至合江县法院,要求其返还土地。后经法院判决,被告喻某江三人停止对原告枉某所承包地的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判决生效后,三人迟迟未履行,仍占用土地耕种,枉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到现场走访勘验,了解到争议的耕地位于被执行人房屋对面公路,但立案时被执行人已经栽种了红薯,目前还未成熟。法官意识到,土地已经耕种,如果立即强制排除妨害,容易激化矛盾,产生新的纠纷。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从社会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法官决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找到争议两户中的年轻人,充分听取意见,反复解释法律规定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动员年轻人做家中老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承诺本季红薯收获后立即返还土地,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和解。后来因气候原因,在申请人的同意下,推迟了收获时间。

日前,执行法官在现场拍照取证,确定了土地范围,最终促成了矛盾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