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12月23日,四川省泸州市与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在泸州市联合召开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地“十四五”时期生态共建共保成效,明确下一步协同防治重点。
三地深化合作,将进一步加强流域共治、污染联防和信息共享,为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践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理念重要举措共同出力,标志着跨区域生态治理协作机制迈向更高水平。
三地联动共治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泸永江三地地缘相连、水域相通,共同肩负着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的重要使命。在三地协同发力下,生态环境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方面实现稳中有升、持续向好。
“十四五”时期,三地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泸州市实施减排项目800余个,累计减排氮氧化物8100吨、挥发性有机物1923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评定环保绩效企业202家,新能源汽车占比由2022年1.95%增长至8.9%,绿色低碳产品认证企业46家。重庆市永川区深化工业、交通、扬尘、生活污染协同治理,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新增烟花爆竹禁放区25平方公里,优化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方案,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重庆江津区积极探索“智慧治气”模式,落地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驻点跟踪研究、电力大数据监测平台等科技项目,建成“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
水环境方面,泸州坚持“三水”统筹、水岸共治,切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截至目前,全市13个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长江出川、赤水河入长江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沱江水质保持Ш类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庆江津区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国控、市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重庆永川区长江干流(永川段)水质总体优良,城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稳定保持100%。
实干和创新 泸州交出“双优”答卷
2021年以来,泸州市共获得中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7.78亿元,支持生态环保项目217个,获得资金数位居全省前列。
值得关注的是,泸州市将生态环境治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聚焦企业需求,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容缺办理、环评预审,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最快可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加强规划与项目环评信息共享,今年以来,已有57个项目的环评共享利用了相关园区规划环评数据,切实实现降本增效。2025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46个,涉及总投资288.5亿元。
同时,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现场检查次数优化缩减,通过非现场方式监管企业1400余家次,发现并指导企业解决各类环境问题580余个,实现环境违法风险早发现、早预警。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接入智慧执法平台,实行差异化管控,对清单内企业“有事帮扶、无事不扰”。推行包容审慎执法,2025年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案件18起,免予处罚金额约540万元。
同时,创新打造“泸州市环保门诊”服务品牌,集成“AI问答+专家服务”“线上问诊+线下体检”等服务。目前已注册企业用户514家,入驻“环保医生”242名,累计提供问诊、体检服务超450次。指导企业开展环保绩效评级,全市202家企业已完成环保绩效评级。
下一步,泸州市将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持续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以坚实有力的保护行动,护航美丽泸州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