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丹 川江都市报记者 陈猛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合江支行以一次充满温度的服务,成功化解了一位七旬老人的继承难题,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不久前,年过七旬的陈奶奶遭遇了丧偶之痛。在处理后事时,她发现丈夫在建行泸州合江支行留有一笔存款。这本是支撑她晚年生活的一份保障,但当她手持相关证明前往银行办理取款和销户业务时,却被告知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时到场确认。
原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银行内部严谨的风险控制制度,此类业务要求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到场,以确保继承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避免后续纠纷,同时也是保护所有继承人权益的必要屏障。
然而,陈奶奶的家庭情况有些特殊:因她和老伴是重组家庭,四个子女并非自己亲生,眼下有的在外地工作,短期内无法返回;有的因家庭历史积怨明确表示不愿配合。一边是白纸黑字的制度规定,另一边是无法聚齐的继承人,这道看似不可逾越的程序鸿沟,让陈奶奶焦虑万分,这笔“看得见”的钱,成了她“摸不着”的心病。
就在陈奶奶无助之际,建行泸州合江支行行长刘乙江注意到了这个特殊的案例。
刘乙江组织支行业务骨干,共同探讨在特殊情况下是否存在其他合规的办理路径。最终发现,若能通过司法调解或公证等途径,在明确继承权属、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情况下,银行便可依此办理。
于是,在刘乙江的安排下,一场座谈会如期举行。最终达成一致结果:储蓄存款由多人继承的情况下,单个继承人持生效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到银行要求办理继承业务的,因特殊原因无法满足银行“所有继承人同时到场,若部分继承人无法到场,可以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特事特办。这意味着陈奶奶的这笔钱能取出来了!
很快,手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的陈奶奶再次来到建行泸州合江支行,很快便完成了此前看似“不可能完成”的相关手续。当业务办结的那一刻,陈奶奶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眼中闪烁着泪光。
建行泸州合江支行此次巧解继承难题,不仅温暖了陈奶奶的心,也是建设银行使命“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最生动的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