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杰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 10月22日,记者从泸县民政局获悉,为缓解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即日起,泸县开始实施2025年度失能老年人“喘息服务”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喘息服务”,泸县对“喘息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人员资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该项目服务对象为失能老年人家庭:包括辖区内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分散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及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和其他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家庭照护者:长期承担照护责任的配偶、子女或其他。
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作为服务主体,依托设置临托床位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托服务,由专业人员提供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等服务。每人每年≤10天。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居家养老专业照护服务人员为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专业照护服务,含生命体征检测、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探访服务、精神慰藉、委托、代办等服务。每人每年≤10天、每天≥4小时。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专业培训人员,免费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提供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服务,含进食进水照护、更衣照护、口腔清洁、足部清洁、如厕照护、排痰照护等内容,可根据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的意愿和需求,制定培训课程规划。
申请流程
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请有服务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按照以下流程申请服务。
◆ 临时托养服务 ◆
服务对象向属地镇(街道)民政窗口提交《临时托养申请表》(申请表在镇、街道民政服务窗口领取)、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相关佐证资料等材料,属地镇(街道)民政窗口负责进行初审,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负责复审,通过后县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名单交由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服务。
◆ 居家上门照护服务 ◆
服务对象向属地镇(街道)民政窗口提交《居家上门照护服务补贴申请表》(申请表在镇、街道民政服务窗口领取)、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相关佐证资料等材料,属地镇(街道)民政窗口负责进行初审,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负责复审,通过后县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名单交由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服务。
◆ 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服务 ◆
根据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的意愿和需求,制订培训课程规划。根据课程规划定期入户或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免费提供培训服务。每次培训后受训对象签署服务质量确认单。
喘息服务
也称为“短期托养”,是针对暂时无法照料老人的家庭,将老年人在较短时间内托付给专业养老机构,解决特殊时期照护难题的一种养老服务形式。
与传统长期照护不同,“短期托养”入住时间灵活,既让老人得到专业照护,又让照护者获得“喘息”机会,缓解照护压力。
收费标准
● 临时托养服务收费标准:148.5元/人/天
● 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收费标准:200元/人/天
● 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收费标准:免费。
为困难失能老人及家庭提供服务,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县民政局补助至服务机构。其他有需求的失能老人,县民政局按收费标准30%补助,剩余费用由服务对象自付。超出补助时长部分,不享受补助。
补助标准
● 临时托养服务补助标准:
县民政局按照每天148.5元/人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困难失能老年人全额补助,其他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按30%补助。
● 居家上门照护服务补贴标准:
县民政局按照每天200元/人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困难失能老年人全额补助,其他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按30%补助。
泸县民政局监督电话:0830-8190913,工作日8: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