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小鸽
“没想到3年前的住院费用现在还能报销1万多元,太感谢你们了。”近日,面对泸州市纳溪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纳溪区某机动车服务公司职工王某连连点赞。
今年3月,纳溪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监督走访时,王某向纪检监察干部吐槽:“听说公司为我们交了补充医疗保险,之前我出院结算时,却不能二次报销,其中是不是有问题?”
“你有没有咨询公司的经办人员呢?”
“问了的,经办人员也不是很清楚情况,我也不知道该找哪个了。”
收到反映后,纳溪区纪检监察干部到区医保局了解情况,原来补充医疗保险保费缴纳期限为上年度12月至次年6月,职工出院时参保单位已缴纳补充医保费用的,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而未缴纳的,需参保单位在缴费期缴费后个人再自行携带资料到保险公司报销。王某2022年1月出院时,所在公司还未缴纳当年的补充医保,而经办人员在缴纳费用后并未告知王某,且经办人员更换后对业务不熟悉,导致王某一直没有进行二次报销。在纳溪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区医保局及时告知王某报销流程和所需资料,时隔3年,王某终于收到了来自保险公司的报销款。
职工补充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纳溪区纪委监委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缴费后应报未报现象不是个例,遂将补充医保应报未报问题列为重点监督检查事项,通过下沉参保单位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变动大,对政策不熟悉,主管部门政策宣传不到位且跟踪服务不及时,导致部分职工住院未享受补充医保二次报销,使群众权益受损。
纳溪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并督促区医保局及时与承办保险公司对接落实手工补报销工作。区医保局调取了职工住院数据1万余条,通过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数据比对,筛选出职工补充医疗应报未报数据100人次,金额45.11万元;落实专人与区社保局、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共享查询患者联系方式,主动联系参保单位、参保职工进行补报销。截至目前,已有82名职工共计补报销住院费用41万余元。
为防止后续类似情形持续发生,区医保局建立健全定期筛查、每月提醒、宣传告知、主动服务制度,每月经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主动筛选已缴费住院未报销数据,会同参保单位和保险公司每月提醒住院职工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补充医疗保障惠及每一位住院职工。
今年以来,纳溪区纪委监委聚焦医保基金监管长期存在的协同不足、手段滞后、震慑乏力等痛点,采取“双专班”运行机制,以纪委主推+部门主责,推行四方联动、三维监管、双向治理整治模式,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截至目前,共处分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相关责任人5人,推动完善制度机制19项,追回医保基金952.3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