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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

抓实“一链四责” 破解小区公共收益“代管”乱象

◎ 石玥

“过去总担心公共收益无人监管,现在不仅钱回来了,咋用的、剩多少,都公示得明明白白。”近日,泸州市江阳区纪检监察干部在华阳街道某小区开展监督回访时,业主李先生指着公示栏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满意地说。

这份信任的背后,是江阳区纪委监委聚焦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创新实施“贯通一条监管责任链”,压紧压实党委政府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属地街镇责任和业主自治责任的“一链四责”监管模式,有效破解小区公共收益“代管”乱象的生动实践。

此前,江阳区华阳街道纪工委会同街道物业办深入辖区内的住宅小区流动接访时,几名群众反映的情况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

“同志,我们业委会都解散两年了,物业代管的公共收益到底怎么用的?小区物业从没公示过……”

“是啊,这公共收益是我们大家共有的钱,怎么连知情权都没有?”

面对群众关切,街道纪工委立即会同街道城镇建设和物业服务中心,深入该小区开展实地监督。经核实,该小区原业主委员会已于2023年6月解散,此后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依约代收代管。但检查发现,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中存在多项“采购发电机”“维修监控设备”等支出,既无业主监督痕迹,也缺乏集体讨论决策的书面记录,涉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权益。

“根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收益属业主共有。因此,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处置,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华阳街道纪工委负责人说。

针对此情况,街道纪工委立即向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监委同步报告,并会同区纪委监委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组建专项工作组,紧扣公共收益建账、入账、使用、公示、经营、移交六个关键环节,再次对该小区开展全面筛查。通过调取财务凭证、比对收支明细、约谈物业负责人及业主代表等方式,最终核实该物业公司违规支出费用共计10.3万元,并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

在工作组的监督推动下,该物业公司已单独开设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将扣除合理税费后的13万余元公共收益资金全额存入该账户,补建的收支台账也同步完成公示。此外,工作组还要求属地社区强化日常巡查监督,鼓励小区业主成立临时监督小组,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督体系。

针对该问题暴露出的业委会缺位期间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盲区,江阳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迅速在全区启动“一链四责”监管模式。一是强化党委政府主导责任,成立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专班,通过专题研究部署,统筹调配财政、审计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通过走访调研、监督检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诉求,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构建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的监管闭环机制;三是落实属地街镇监管责任,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完善社区党组织、业委会(或临时监督小组)、物业公司三方协同机制,着力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和治理效能;四是激活业主自治监督责任,通过普法宣传提高业主知情权意识,指导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加强日常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同时,江阳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督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健全完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体系,明确公共收益的经营原则,清晰界定物业经营管理成本范围与公共收益范围;系统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和业主大会成立后公共收益使用规范,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及档案管理制度,形成监管闭环。

下一步,江阳区将持续深化“一链四责”监管模式运行,督促主管部门与街道深化联动检查,细化账户开设、收支公示等操作规范,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截至目前,江阳区已累计走访监督小区169个,推动问题整改231个,规范122个小区公共收益管理406.48万元,惠及居民54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