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
经查实,你会未按规定接受2022年度、2023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泸州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会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12号
联系电话:0830-3190094
泸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