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臻)记者日前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设置首批共104个信息采集备案点,对无牌电动两轮车开展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工作,各无牌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应携带车与身份证及时前往各备案点完成信息采集。
“昨天晚上小区业主群通知还没有上牌照的电动两轮车要备案,今天一早我就赶紧到设置的备案点位登记了信息,并且挂上了备案凭证。下周一就去车管所,尽快登记上牌。”7月29日,在江阳区蓝田街道特林桥社区,社区居民张盛琴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两轮车管理,维护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此次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工作,是我市开展无牌电动车整治的前期摸底工作,先期主要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范围内无牌电动两轮车的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其中,江阳区设置备案点59个,龙马潭区设置备案点29个,纳溪区设置备案点16个。第二批信息采集备案点正在筹备中,将覆盖城乡接合部。信息采集备案点均设在社区内,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给自家电动两轮车备案。各备案点将发放临时信息备案凭证,同时对相关法规知识予以告知。
“备案过程很快,只需要登记名字、电话和身份证号就可以了。工作人员会发一张‘备案凭证’,有专人和志愿者将‘备案凭证’钉到车上。”特林桥社区居民庞佳昊说。
“目前开展的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工作中发放的‘备案凭证’,与正式车牌号不能‘画等号’。‘备案凭证’的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莫乾树介绍,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后,车主应尽快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按车辆类型注册登记上牌。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被依法查处。同时,电动两轮车未在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上牌前,产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对车辆实际属性进行鉴定并依法处理。
此次开展信息采集临时备案工作主要目的是要做到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备案和宣传告知,保证在路上跑的电动两轮车均能对相关通行和上牌规定有所了解。摸排电动两轮车基数,也为后期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交警部门提醒,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规范、文明、安全出行。特别要注意,一定要戴好头盔,不得加装如雨伞、雨棚、风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