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独懿)7月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和重庆市异地就医住院时,不再向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开展的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试点工作,已全面取消川渝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我市参保人员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登记全面取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急诊或转诊人员备案、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同时,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后,统一执行我市行政区域内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后,医保待遇政策保持不变。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在川渝地区以外异地就医住院的,仍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继续执行我市现有医保政策。
据介绍,参保人员在川渝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后,因故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各级医保部门仍保留原手工报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