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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4日

纳溪区法院 联合多方调解 把矛盾化解在源头

本报讯(周莉 记者 曾臻)近日,纳溪区法院丰乐法庭联合龙车镇政府政法委员、龙车镇司法所人员、龙车镇长寿村村组干部,到当事人家中合力调解一起因相邻通行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并现场监督、协助履行完调解协议各项内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据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姚某系龙车镇长寿村村民,双方毗邻而居,素有积怨。今年2月初,姚某认为张某在其入户通道附近设置的围栏影响其车辆通行,遂将张某的部分围栏拆除。当月12日,张某到姚某家院坝理论。在争执过程中张某受伤,治疗后产生医疗费2085元。此后,因姚某不愿赔偿张某的医疗费,张某便将部分砍伐的竹子堆放在姚某的入户通道旁,并在其入户通道上挖掘了一个土坑,影响其车辆通行。经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张某起诉要求姚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585元。

在现场勘察调解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与原、被告双方充分沟通、现场察看以及仔细观看事发时的监控视频,了解到该案虽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要判决很简单,但是鉴于双方系邻居关系,宿怨较深,判决不能平息矛盾,还可能引发其他纠纷,便邀请了龙车镇政府政法委员、龙车镇司法所人员、龙车镇长寿村村组干部一起到当事人家中,通过释法明理、批评教育,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姚某补偿原告张某损失500元,原告立即排除妨碍并停止阻碍被告车辆通行的行为。

调解协议达成后,在各方人员的现场监督和帮助下,被告当场支付原告补偿款500元,原告及其家人则立即清除了堆放在被告入户通道旁边的竹子,并填平其挖掘的土坑,将被告的入户通道恢复原状。至此,该起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纳溪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邀请调解和委托调解的方式,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以及自治组织的对接,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并通过现场调查、巡回审判等方式,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将司法助推乡村振兴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