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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0日

《泸州市地震应急 预案(试行)》印发

地震来了怎么办?应急预案实用性操作性升级

本报讯(记者 肖婷)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试行)》,适用于全市和周边邻近市州范围地震应急处置。

《预案》明确了地震灾害分级和应对、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按照《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4个等级。初判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受灾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市人民政府要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上报省级层面并请求组织应对,并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涉及跨区县行政区域的,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先期处置。

市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当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程序报请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并印发《泸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启动市级地震X级应急响应的决定》。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江阳区、龙马潭区主城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或市内其他地区发生6级以上地震;发生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大的地震时启动市级地震一级应急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江阳区、龙马潭区主城区发生4.0—4.9级地震或市内其他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发生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的地震时启动市级地震二级应急响应。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江阳区、龙马潭区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发生4.0—4.9级地震;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的地震;当震中不在我市境内,发生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区县,或超出事发地区县应对能力的地震时启动市级地震三级应急响应。

《预案》明确了指挥体系。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泸州军分区副司令员担任第一副指挥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及发改、经信、公安、自规、住建、武警、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预案》还明确了专项工作组的职责。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军队协调组、群众安置组、医疗防疫组、交通运输组、要素保障组、治安维稳组、救灾物资组、社会管理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灾损评估组、外事协调组等14个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情调整),由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了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

《预案》要求,对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等。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