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明霞) 5月1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01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415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
据悉,6万亩高标准农田包括纳溪区3万亩、泸县2万亩、叙永县1万亩。项目通过耕地建设,以及渠网、路网基础设施配套,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土地生产力,以及粮食生产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有效改善项目区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下一步,将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三个项目区县将本次下达的任务和本区县年度建设计划做好统筹,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到相关乡(镇),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项目有序有效落地落实。同时,对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项目监管、调度,指导区县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尽早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