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9 中共泸州市委机关报泸州日报社出版






2022年01月18日

加快农村闲置公有资产盘活利用

□ 本报记者 张婷

提案人:住泸省政协委员、市人大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宋远平

提案:《加强统筹加快农村闲置公有资产盘活利用的建议》

背景:就泸州而言,农村闲置公有资产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校点撤并产生校舍闲置;二是因镇村撤并产生公房闲置。大量公房闲置后如果不加强管理,会造成资源浪费,导致公有资产流失,可能形成安全隐患,阻碍农村发展。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加强农村闲置公有资产统筹规划和综合利用,使其效益实现最大化,对于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一是要顶层设计、统筹联动。建议市级成立农村闲置公有资产清理处置协调小组,由国资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筹研究处置管理办法,提供政策依据;建立确权登记、调规变性联动协调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手续或提出解决办法,推动闲置资产确权登记。县级为实施主体,应明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推进机制,资产在谁的地盘上,就由谁负责组织清理和统筹解决方案。二是要综合利用、分类解决。对于位置好、场地宽、条件好、增值潜质高的优质资产,优先考虑由国资掌握盘活利用。对于位置适中、有一定价值、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资产,经过评估、公示等程序后进行拍卖、出让、出租,将所得资金归入国库或集体。对于位置较偏、实用价值不大、比较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资产,应果断拆除,所得土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三是要集中清理、长效管理。建议明确一个清理消化的时间阶段,以县乡为单位组织开展资产清理,逐个研究确定盘活利用方案,除使用、处置、拆除以外,原则上不能有长期无人管理的资产。同时,要明确清理后的管理机制,明确相关管理责任。